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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法制办: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办高度重视,对今年开展的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职能

2016年认真履行依法行政牵头推进及监督检查职能为抓手,按《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渝委发〔2016〕27号)要求,我区推动政府法治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结合区情实际,制定了出台了《中共武隆县委武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隆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台账(2016—2020年)〉的通知》(武隆委发〔2016〕23号),同时,我办制定了《关于印发武隆县2016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16〕31号),认真谋划部署法制工作重点任务,切实发挥法制工作牵头推进作用。2016年,区政府常务会3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汇报以及县人大、县政协交办的议案、提案办理情况,分析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从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府行为、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完善执法监督、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提升政府诚信形象等方面,着力建设“服务型、法治型、高效型、廉洁型”政府。

(二)建立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区县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渝委办〔2015〕6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的指导意见》(渝府法制发〔2015〕22号),我区制定了《中共武隆县委办公室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和《武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县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的指导意见》(武隆府法发〔2015〕6号),成立了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行政权力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的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同时,为确保我区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顺利进行,对全区26个乡镇、42个行政职能单位开展了业务培训,并由区政府法制办对清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收集汇总后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我区各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对应市级部门的指导,形成全区与市级行政权力清理步调、政策一致,建成全区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体系。

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印发的《区县通用参考目录》共有权项4910项,按照权项处置要求,经反复审核论证,拟保留区级部门3681项(区质监局行政权力由市质监局统一清理、公布),乡镇政府共3156项。区级部门行政权力3681项,分别为行政审批250项,占6.6%;行政处罚2593项,占68%;行政征收49项,占1.2%;行政强制139项,占3.6%;行政确认82项,占2.1%;行政裁决8项,占0.2%;行政给付42项,占1.1 %;行政奖励46项,占1.2%;行政检查114项,占3 %;其他行政权力358项,占9.7%。清理结果经区人民政府第96次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布,同时下发了《关于县级行政权力清理结果公布的通知》,要求清理的乡镇及相关部门在公众信息网同步进行公布,并纳入区依法行政考核。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及公共服务事项改革

一是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接落实市上决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100项,取消5项,下放8项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缩230余项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平均审批时限由12.8天压缩至8.8天,提速31.2%。对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36个区级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全区共有行政许可事项父项298项、子项582项,逐一制作“两单一表一图”(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事项表、流程图),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布。将涉及项目备案、建筑领域施工图纸备案等50项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转变为其他行政权力。通过清理,区级部门取消、下放、转变管理方式、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达到改革前清理总事项的1/3,一批涉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许可,以及对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资格资质认定的事项予以取消或下放。截止目前,全区市场主体数量达20958户,注册资本达到75.8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91%和24.96%。二是加大收费清理工作力度。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3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综〔2013〕98号 )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等文件要求,共清理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128项,清理后,仅保留市级收费项目15项,区级收费项目25项。减少了88项收费事项。三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按照国发〔2015〕58号、国发〔2016〕11号、渝府发〔2016〕16号文件精神,对11个部门、21个中介机构的69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规范清理。四是强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我区于2015年出台了《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级部门行政审批科室设置和行政审批职能优化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武隆府办发〔2015〕109号),今年在区级各行政审批部门调整内设科室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目前,有12个区级部门设立了行政许可科,8个部门挂牌设立行政许可科,10个部门明确行政许可科职能。五是推动网上审批平台的建立及运行。2016年4月,我区完成了网审平台的建设和试运行,31个区级部门完成了网审平台网络端口接入86个,录入行政许可事项643项,产生业务事项数为161项,产生业务事项比率为25%,办件数为18013件,办结率为91%。实现了各类服务事项预约、申报、办理、查询全流程网上运行,极大地服务了企业,方便了群众。

(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为了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区政府制定出台了《武隆县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安排及变更调整;向市政府请示、报告或者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区政协通报的重要事项;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及政府工作报告草案;以区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等事项进行了制约。同时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五)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一是科学合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出台了《武隆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试行)》(武隆府办发〔2015〕60号),严把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关。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府法制发〔2016〕16号)要求,区政府法制办及时对2016年9月30日以前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全区以区政府名义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共257件。主要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林业、交通等领域;其中废止10件(出台新政策),失效156件(有效时间届满),继续执行91件。目前,已备案录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库45件,通过区党政网、公众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了废止、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经我办依法审查257件,向市政府法制办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45件,其中制定主体不合规、制定程序不合规、制定技术有缺陷等问题15件,自行改正15件,审查纠正率100%。同时,将清理结果通过下发《关于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的通知》(武隆府法发〔2016〕10号)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的意见。二是建立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库链接机制。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通武隆区规范性文件目录库链接,增加政务信息透明度,极大地方便了公众查阅。三是及时做好征求意见稿的反馈工作。对市政府法制办下发的《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25件政府规章征求意见稿,组织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讨论修改,并将修改建议意见及时反馈。

(六)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一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加大对执法行为的规范。对照《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对38个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区级部门开展了清理依据和基准核实工作,共清理行政处罚依据1329部、行政处罚条款5519条,向社会公布实施。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治理活动,先后在两违专项整治、减轻企业负担、安全生产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等10余个领域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和治理活动,重点领域执法工作得到加强。出台了《武隆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意见》,加强了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和管理,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59号)精神,我办下发了《武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武隆府法发〔2016〕8号)。全面排查掌握并努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严格、不依法、不规范、不文明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发挥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尊法守法严格执法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同时,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对执法人员管理作出规范。以2016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发为抓手,完成了全区8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对经培训考核合格的112名行政执法人员颁发新的行政执法证,并对5年行政执法证到期的154名行政执法人员证件进行更换,全部录入管理系统,保障了执法主体合法。同时,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对本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或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中,已经取得《重庆市行政执法证》或国务院部委统一颁发的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保留具有重庆市执法证人员894名,已经区编办核实,全部属于在职在编人员。国务院部委颁发执法证件人员471名,同时持市政府和国务院部委行政执法证件人员6名,收回退休、转岗、没有具体从事执法工作以及其他没有在职在岗等人员的执法证件106个。根据工作需要,目前我区尚有行政执法辅助人员441名。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开展教育整顿、加强学习培训、强化监督考核等手段,提升了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武隆府法发〔2016〕9号)要求,由区政府法制机构牵头组织相关单位组成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小组,对全县53个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达到了查找问题、纠正不足和规范执法的目的。全年共开展联合执法100余次,有效保障了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四是严格追究违法执法责任。加大行政问责和执法问责力度,着力解决政令不畅、行为失范问题。将全区县64个执法单位纳入治理范围,凡出现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撤销、变更或行政诉讼败诉,或违规执法行为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严格依照规定对责任部门及人员采取暂停行政执法、吊销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等处理,并将情况通报县督查室,对应扣减该单位实绩工作考核指标的分值。能不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关键有赖于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

(七)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完善市场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检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意见》(渝府法制发﹝2016﹞1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武隆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武隆府法发〔2016〕7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33个县级部门建立“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627项,全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1020次。根据统计结果,各单位纳入随机抽查的事项基本达到了占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占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

(八)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我区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8477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1条,制发规范性文件89件。区长信箱收件943件,均已100%办结回复。二是推行阳光政务。共完成项目交易132宗,交易总额12.98亿元。阳光武隆热线接到群众来电咨询16422件;其中,政务服务咨询15316件,坐席解答率99.66%;民生热难点问题收集、转办850件,处理满意率100%;查无信息录入63件,反馈率100%。三是畅通群工信息渠道。建立服务群众工作信息系统,全年共受理群众诉求事项17281件、其中办结17240件,正在办理41件,办结率99.7%;群众反馈满意16906件、基本满意228件、不满意6件、未评价97件、黄灯3件。四是创新公开形式。区政府、政府各部门、各乡镇结合本部门、本区域实际情况,充分利用《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手机短信、电视台、武隆日报、各乡镇政府网站和部门行业网站等媒介,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群众答疑解惑。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兴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发布政府信息。

(九)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和行政应诉工作

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行政复议案件法定时限内办结率达100%。今年收到向区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19件,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15件,审结15件,其中复议终止7件、维持5件、确认违法3件;涉及林地权属类5件、占33.3%,土地权属类4件、占26.7%,行政执法类6件(包括信息公开类4件、行政确权类1件、行政处罚类1件)、占40%。二是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与当事人及相关证人的面对面交谈、以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论证,让群众知晓并明了法律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之间的逻辑关系,从根本上化解争议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三是认真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答辩和应诉工作,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全年我区行政应诉案件共3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件数33件,其中区级部门22件(包括未判决4件),占54.5%;区政府6件,占18.2%;乡镇人民政府11件(包括未判决2件),占27.3%,涉及国土、林业、土地、水利等领域。四是以案外调解为抓手,及时化解纠纷。实行“大调解”格局与信访维稳联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信访调解与维稳信息多向流通机制。全区行政调解案947件,调解结案数926件,调解成功率97.8%。其中区政府行政调解案5件,调解成功率100%;区政府部门行政调解案168件,调解结案153,调解成功率91%;乡镇政府行政调解案774件,调解结案768,调解成功率99%。

(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议均分别邀请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和两名以上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列席会议,广泛听取和吸纳各方的建议意见,做到了科学、民主决策。二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区政府法制办全程参加区政府常务会、区长办公会,落实政府重大事项法律把关制度,同时聘请了重庆伟豪律师事务所为区政府法律顾问单位,在重大事务的决策上,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单位意见。三是坚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民生项目投资建设、旅游项目改造升级等工作的推进均经过了合法性审查论证。全年共开展合同审查45件,合同标的约164亿元。其中工业招商引资类31件,占68.8%;旅游类14件,占31.2%。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载体向社会公布,全年共收集意见97份,梳理采纳意见25条。同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决策事项,邀请专家评审团咨询论证,助推全区重大项目建设。

(十二)两法衔接工作开展。我区成立了武隆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管理、指导全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在执法中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重庆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2015年4月中共武隆区委办公室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武隆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案程序规定的通知》,对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等机构涉嫌犯罪的案件向司法机关移送和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案件向相关行政机关移送。对已经加入重庆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单位,除遵照本规定依法移送案件外,还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录入信息平台,实现犯罪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监督跟踪等信息共享。目前已启动行政执法移送刑事司法案件信息数据库。

(十三)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报送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通知要求》,我办高度重视,立即制发了《关于报申报推荐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的通知》,(武隆府法发〔2016〕2号),为进一步拓展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途径,发挥基层单位在地方立法中的积极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拟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确定区仙女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江口镇人民政府和武隆区巷口水陆派出所三个单位作为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

(十四)协助区相关部门依法做好了强拆案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解释工作。在区土地和房屋统一征收中心及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对房屋征收中的非诉讼案件进行了认真研究,并逐一调解。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申请强拆的案件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目前工作推进顺利。

二、存在的问题及打算

一是我区行政执法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个别执法部门和少数执法人员中依然存在执法程序不完整、执法行为欠规范、执法态度不文明等违规行为,存在一定的执法风险和隐患。将加大行政问责和执法问责力度,着力解决政令不畅、行为失范问题。将全区执法单位纳入治理范围,凡出现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撤销、变更或行政诉讼败诉,或违规执法行为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严格依照规定对责任部门及人员采取暂停行政执法、吊销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等处理,并将情况通报区督查室,对应扣减该单位实绩工作考核指标的分值。

二是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少数关键。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法治理论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月23日

(联系人:杨梅,联系电话:777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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