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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社局聚焦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突出问题,立行立改,着力做好民生实事,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成效。统一一个缴费政策,服务群众专业化。2019年城乡居保征缴工作移交税务局后,由于宣传不够深入,导致部分参保缴费群众出现不知道如何缴费、税务扣错费、缴费失败后大多向城乡居保投诉,发生人社、税务、
各县(区)工信局、各管理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豫工信联电子【2019】180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会同民政局、卫计委做好申报工作,请于2019年8月2日前,将
关于调整2019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相关待遇标准的通知2019-06-24京人社居发[2019]88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有
关于发布2019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相关待遇的政策解读2019-06-24实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制度是我市为进一步完善本市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保障城乡居民老年的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自2008年开始,我市率先在全国探索建立老年保障和新农保制度,解决了城乡已超过参保
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邢台市民政局 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局):
各县(市、区)发改局:省发改委紧急通知,要求上报2020年城企联动养老项目建议方案。具体要求见附表。请在2019年7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建议方案表通过czstwz@163.com上报市发改委社会科。联系人:王璟216071913582726159附件1:附件2:2019年7月12日
苏工信信发〔2019〕399号各设区市工信局、民政局、卫健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民政局、卫健委(局):根据工信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19〕133号)要求,请各地工信部门会同民政、卫生
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部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发改社会函〔2019〕155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相关工作,促进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
现将各设区市申报的城企联动普恵养老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进行公示。具体项目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9年4月12日-4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4月18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反映。联系人:周翔联系电话:0791-88915156传真号码:0791-88915234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现将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通知如下: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二)项中的养老机构,包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
1、2019年怎样调整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答: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区管理的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标准的调整按照职保中原镇保养老人员养老金增长的平均水平安排,具体办法由区政府制定。征地养老管理单位管理的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调整办法,参照所在地区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7〕15号)的有关规定,为切实保障本市征地养老人员的基本生活,规范征地养老人员的管理,经研究,从2019年1月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现将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通知如下: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 号印发)第一条第(二)项中的养老机构,包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公安局颁布时间:20080123发文号:京劳社养发[2008]16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公安局: 现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了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就
索引号: 1/2018-02193 文号: 通人社规〔2018〕18号 信息来源: 养老处 生成日期: 2018年12月24日 生效日期
今年是九龙坡区为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第三个年头,整个项目实施效果显著,加强了全区养老保障工作。 为更好地解决特困人员在遭遇意外事故时遇到的困难,九龙坡区联合中国人寿保险重庆分公司,免费为全区960名60-79岁的特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该举措有效的补充
日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报销比例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10%,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同时落实大病保险再报销政策,优化贫困人员异地就医程序。 《意见》指出,对建档立卡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