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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迎龙商务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机关及管理党组织的党的建设及群团工作;

二、负责开展区域内重大规划专题研究,组织编制有关法定和专业专项规划,依法组织实施城乡规划;

三、负责协调区域内铁路东站和铁路枢纽规划、建设工作;

四、研究提出相关产业政策意见建议;

五、负责区域内现代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推动商旅文体农一体化产业发展,负责迎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日常管理;

六、负责区域内建设、招商、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负责协调区域内征地拆迁、集体土地流转、农户安置、土地集约利用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

八、负责职能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环境保护、综合统计、节能减排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南岸区机构编制委员会〔2017〕10号文件,重庆市迎龙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为区政府办公室举办的全额拨款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重庆市迎龙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财务部、规划发展部、招商产业部、建设管理部、农业综合开发部,编制人数25人,2017年实有人数10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5161.95万元,支出总计7211.9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4394.88万元,下降45.99%,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收入减少2950万元,交通运输项目收入减少850万元,其他农业项目收入减少400万元,湿地保护项目收入减少200万元。支出减少544.87万元,下降7.01%,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支出由2016年7660万元下降至2017年62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850万元,导致专项支出下降。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5161.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61.95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21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95万元,占2.2%;项目支出7053万元,占97.8%。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219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专项资金根据项目完成况均已支付,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161.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94.88万元,下降45.99%。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收入减少2950万元,交通运输项目收入减少850万元,其他农业项目减少400万元,湿地保护项目减少2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66万元,增长0.8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收入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211.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4.87万元,下降7.01%。主要原因是农林水项目支出由2016年7660万元下降至2017年62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850万元,品叠后导致专项支出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93.66万元,增长40.91%。主要原因是部分农林水项目支出和交通运输项目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93万元,占1.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8万元,占0.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0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3万元,占0.1%,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资源勘探及信息支出3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监工作专项经费;住房保障支出21.31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39万元,较上年增加29.7万元,主要原因我委由原现代农业管委员与迎龙商务区建设指挥部合并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50万元、津贴补贴11.16万元、绩效工资11.7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25万元、基本养老保险13.31万元、职业年金5.71万元、住房公积金6.96万元。公用经费58.56万元,较上年增加22.4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核算口径有误,二是部份物价上涨造成。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3.65万元、咨询费5万元、差旅费22.46万元、水电费1.3万元、因公出国出境1.7万元、公务接待4.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9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9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原现代农业管委会“三公”经费核算科目有误导致2016年“三公”经费为零所致。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7万元,主要是到台湾学习园区招商引资先进经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有此预算,较上年数增加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发生因公出国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5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年久维护费增加,较上年数增加2.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原现代农业管委会“三公”经费核算科目有误导致2016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零。

公务接待费4.38万元,主要用于我委招商引资接待及国内其他省市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到我委学习湿地公园管理经验,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8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到我委学习湿地公园管理经验,较上年数增加4.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原现代农业管委会“三公”经费核算科目有误导致2016年“公务接待费”为零。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287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287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38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8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用经费58.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3.65万元、咨询费5万元、差旅费22.46万元、水电费1.3万元、因公出国出境1.7万元、公务接待4.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22.43万元,增长62.08%,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核算口径有误,二是部份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7.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1.5万元。主要用于重庆市迎龙湖国家项目建设采购。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预算0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反馈部门:财务部

联系方式:023-62886165

附件:重庆市迎龙商务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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