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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环境保护大事记(2018年11月)

114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辽宁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在沈阳召开,督察组组长朱小丹、副组长翟青就做好督察“回头看”工作分别作了讲话,辽宁省委书记陈求发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辽宁省长唐一军主持。

116日,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印发《关于申报和进一步完善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储备项目的通知》。

117日至9日,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国家包保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郑丙辉副院长、付青研究员等一行三人,对我省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第二轮包保督导。省环境保护厅李德民副厅长陪同督导检查。

119日,新组建的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挂牌仪式。根据《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的省生态环境厅整合了相关部门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监督防治地下水污染、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等相关职责。新组建的省生态环境厅还按照中央有关改革要求,将环境监察职能上收到省级,实行督政”“督企分开,成立了“1+4”生态环境监察体系。省生态环境厅增设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按区域设置4个监察局,督察各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改革后,省生态环境厅的基本职责定位是监管,统一行使生态环境监管者职责,重点强化生态环境制度制定、监测评估、监督执法和督察问责四大职能。从辽宁省环境保护局到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再到如今的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不同的称呼,同样的使命,那就是为全省人民营造出一个天蓝、地绿、水清的良好环境而不懈奋斗。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崔枫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胡涛出席了挂牌仪式。

119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201811月份工作要点和10月份要点任务进展情况的通知》。

1115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辽宁省生态环境系统新媒体矩阵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115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1130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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