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济宁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食品流通环节对饼干、餐饮食品、蛋制品、糕点、罐头、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食糖、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等24类食品和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鲜蛋等5类食用农产品共349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347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合格率99.43%。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及不合格项目。济宁市兖州区新合作百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项目不合格;济宁市兖州区侠客鲜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平县易得酱菜厂生产的胡萝卜(盐渍菜)二氧化硫项目不合格。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不合格信息已通报产品标称生产者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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