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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2012年至2014年森林资源管理绩效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4月至5,济南市审计局对平阴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平阴县政府)2012年至2014年森林资源管理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4年底,平阴县林地面积23594.91公顷,其中森林面积19008.99公顷,林木覆盖率为33%,宜林地918.92公顷。2012年至2014年,全县造林5327公顷,其中通过15个林业项目新增林地1017.80公顷。2012年至2014年,市级以上计划投资共计7785.2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856.16万元、省级投资552.29万元、市级投资6376.7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785.20万元,以前年度结转168.46万元;截至2014年底拨出3803.56万元,结存资金4150.10万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平阴县林业局(以下简称县林业局)按照“三年突破平阴”的总体部署,借助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有利契机,持续推进全县林业事业发展。通过实施荒山造林、道路绿化提升、森林村居等林业项目,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通过落实扶持政策,有力促进经济林、特色产业等林业经济快速发展。通过加强林业监管,防火防虫害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不断完善林业执法,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但审计也发现,在项目组织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后期管护等方面还存在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森林资源基础数据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核实

1.部分数据与实际不符

据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分析和实地对比,2014年底,平阴县林木覆盖率为33%(其中森林覆盖率为25%),与同期统计年报数据34.75%不符。宜林地面积为918.92公顷,与同期统计年报数据291公顷不符。

2.林业部门与国土部门林地面积不一致

县林业局2015年二类调查小班数据中林地面积为23594.91公顷,平阴县国土部门2014年底林地面积为10528.27公顷,园地面积为2048.57公顷。县林业局林地面积高出国土部门林地面积11018.07公顷。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县林业局与上级林业和国土部门沟通,分析差异产生原因,修正相关数据,争取在下一个统计过程中保持数据基本一致,进一步提高数据准确性。

(二)林业政策制定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截止2015年4月,平阴县未将森林覆盖率、保有量、采伐限额执行、林地保护管理等指标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未编制森林经营规划,未引导经营者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二是平阴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不衔接,两者林地面积数差异较大。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县林业局计划在2016年将森林覆盖率、保有量、采伐限额执行、林地保护管理等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并积极引导经营者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同时促进平阴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形成统一的规划。

(三)林业改革、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林业产值不均衡,三大产业产值差距较大。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平阴县政府计划2016年出台林业扶持政策,加强林业产品深加工能力,特别是对林业主导产业“玫瑰产业”进行扶持,进一步壮大林业第三产业发展。

(四)森林资源资金投入、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县级林业投入资金不足,493.26万元配套资金未到位。2012年至2014年,平阴县财政投入林业资金243.1万元,仅占市级以上(含市本级)投入资金的2.85%,占县级财政收入的0.07%2012年营造林工程县级应配套资金230.58万元,2014年县级应配套资金136.68万元,实际均未到位。2013年林火视频监控项目因县级配套资金126万元未到位,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完成。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平阴县政府将加强对林业资金的投入,特别是上级重点项目要求的配套资金,按照要求足额配齐,及时到位。

2.对林业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监管不到位。资金“以拨代管”的现象仍然明显,由于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和有效的监督制度,造成部分项目资金发生滞留、闲置等问题,影响了资金效益的发挥。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县林业局对拨付各乡镇的资金进行了全面检查。将部分项目滞留资金发放到位。

3.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林业专项资金67.22万元。一是2012年至2014年,县林业局下属大寨山林场、仁和苗圃、营子苗圃将林业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41.97万元用于弥补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等经费不足。审计期间仁和苗圃已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8.59万元资金进行调账处理。二是2012年至2013年,县林业局将林业专项资金17.25万元用于弥补单位办公经费不足(该问题已在平阴县审计局三公经费审计报告中反映,县林业局已根据要求进行调账处理)。三是县林业局在市级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中列支森林消防大队营房维修工程款8万元。审计期间县林业局已进行调账处理。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县林业局专门对大寨山林场、营子苗圃下发文件,要求对违规使用的专项资金及时归还原资金渠道,同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目前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4.滞留项目资金633.92万元。截止20154月,县林业局滞留1年以上项目资金633.92万元,涉及退耕还林补贴资金、市级有害生物防治资金、中央造林补贴试点资金等9个项目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县林业局对2个项目按照县财政有关规定将结转资金上交县财政,2016年安排同类项目。其余6个项目正由各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尽快将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五)森林资源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涉及3个项目1384.03万元资金。一是县林业局在2013年济菏高速绿化提升工程中,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直接确定各乡镇组织实施,项目总投资899.10万元。二是县林业局在20132014年森林村居工程中,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直接确定各乡镇组织实施,项目总投资484.93万元。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县林业局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2.招投标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县林业局在营造林项目招标中,未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评标办法,导致实际造林标准低于计划标准,影响造林质量,不利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县林业局正在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评标办法。

3.个别项目重复设计,建设内容有待进一步核实。2013年、2014年济荷高速绿化提升项目中,部分内容重复设计。经实地抽查, 2013年和2014年项目中部分标段的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高度一致。截止审计日,2013年项目尚未验收,处于工程结算阶段,2014年项目已通过济南市林业局验收。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县林业局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项目进行全面验收,理清项目之间的边界,按照实际工程量拨付有关单位工程款。

4.退耕还林项目管理有待加强。退耕还林项目量大面广、时间跨度长、涉及千家万户,受人力、经费等因素影响,年度任务完成后的自查和检查验收易出现疏漏,部分区域的项目完成质量难以掌控。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县林业局完善了验收办法,项目验收将采取委托中介机构的方式,进一步提高验收工作的准确性。

(六)森林资源后期管护有待加强

一是管护资金、人力投入不足。2012年至2014年,管护资金仅占林业投入总额的2.77%,“重栽轻管”的情况较为突出。平阴县现有生态公益林14.29万亩,护林员234人,专职防火队员43人;护林员较标准少配51人,缺口达17.89%,因防火队员与护林员混岗使用,专职防火队员较标准缺口较大。二是管护制度建设不够健全。平阴县未编制森林防火规划和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管护方案。护林员、森林防火队员的考核、解聘制度和管护责任追究制度等还需健全完善。三是部分项目管护不到位,因干旱、羊啃、火烧等原因,造成部分项目区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不高,影响项目效益。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县林业局通过公开招聘增加森林消防专职队员,加强了全县生态林管护队伍。已建立护林员、森林消防专职队员的考核、聘用制度和管护责任追究制度。在制定造林项目招投标办法时,注重考虑管护和确保成活因素,在监督检查验收时注重成活率和保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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