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快报> 数据 >详情

济南市2011年至2013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五年五月四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4年2月至4月,济南市审计局对济南市2011年至2013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7年5月,国务院下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推动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以下简称节能改造)工作。节能改造内容包括: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采暖系统供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换热站)和供热管网平衡改造。2008年,济南市全面启动节能改造工作。2011年,市政府成立了济南市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委。2011年至2013年,我市共完成节能改造项目109个,完成改造面积392.63万平方米,节能改造奖励资金计划金额30297.92万元,资金到位19615.37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改造工作,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制定相关制度办法和考核机制,并将节能改造工作确定为2013年度“为民办17件实事”之一,使这项惠民政策得到广泛认可。一是出台了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工作指南等多项制度规定,同时,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大节能改造的宣传力度,积极调动各方积极性,大力推进节能改造工作;二是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签订了节能改造目标责任书,将任务进行分解, 并将节能改造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较好完成了节能改造目标;三是节能改造惠及居民4万余户,改造的小区不仅面貌焕然一新,居民也切实感受到了改造后带来的保温效果,节能改造效果明显。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对11个节能改造项目进行抽审发现,部分工程结算不实,多计设计费和监理费1096408.70元。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建设单位已经根据审计结果调整了审计报告,按照调整后的报告分别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结算。

(二)济南热电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多付设计单位设计费44008元、多收取用户设计费53910元的问题。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济南热电工程有限公司已收回多付的设计费44008元;对多收取的53910元设计费已与济南市人防开发服务中心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了整改。

(三)节能改造项目未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2011年至2013年,全市共完成节能改造面积392.63万平方米,截至2013年底,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的建筑面积为81.97万平方米,占比20.9%。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市市政公用局及有关部门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工作推进力度,尽快实现节能改造项目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