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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邢家渡等四大灌区2009年至2012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二○一四年八月六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济南市审计局对济南市水利局直接管理的邢家渡、田山灌区和章丘市政府管理的胡家岸灌区、历城区政府管理的陈孟圈灌区四个大型灌区2009年至2012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1年水利部(水规计〔2001〕514号)批复邢家渡、田山、胡家岸、陈孟圈四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总体规划。截至2012年底,累计完成投资40414.33万元;累计完成渠道改造165.07公里,渠道衬砌146.73公里,改造排水沟75.50公里,新建建筑物307座,改造建筑物334座,实际灌溉面积156.30万亩。

2009至2012年,省发改委批复各灌区工程计划投资24155万元,省水利厅批复四个灌区实施方案投资25201万元。截至2012年底,实际到位资金24254.08万元,支出22615.49万元,结余1638.59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调查表明,济南市和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大型灌区工程建设,通过灌区工程建设达到提高灌区利用效率、提升灌溉能力、减轻渠道淤积、优化灌区生态的目的。工程建设法人执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推进建设工作比较有力,工程投资效益初步显现。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灌区规划与工程实施方面的问题

一是实际完成工程量和投资额占规划比率较低,按时完成规划内容难度较大。二是部分灌区田间配套工程未按规划实施,节水效益难以发挥。三是部分灌区农业灌溉利用率不高。四是实施方案超可行性研究投资4153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市水利局积极与省水利厅沟通对接,加快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前期工作进度,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工程顺利实施,按时完成。

(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灌区工程建设招标管理不规范。二是各灌区不同程度存在招投标资料保存不完整问题。三是招标代理单位将招标工程分标段计费,多计招标代理费34.10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市水利局高度重视,对2008年以来实施的各项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清查,要求相关灌区追缴多计费用。并下发济水发〔2013〕97号文件,对存在上述问题的单位予以处罚和通报批评。同时责成相关单位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培训,完善档案资料。

2.投资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灌区超批复建设管理设施228.30万元。二是个别灌区多计工程价款43.49万元。三是审减工程造价643.56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已补办了相关手续,并按照审计结果调整工程价款。

3.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个别工程存在桥体、沟渠盖板裂缝以及部分未及时进行政府竣工验收等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市水利局已责成原项目施工单位进行了返修。并按照《重点大型灌区节水续建配套改造项目验收办法》有关规定,积极协调省水利厅做好政府验收工作。

(三)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各灌区工程建设法人单位能够根据项目立项,对工程资金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分别建账核算,并专户存储,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有效,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但是,通过抽查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灌区购置车辆、家具、空调等固定资产39.78万元,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二是工程结余资金1638.59万元安排不及时。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对购置的车辆、家具、空调等已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补建了固定资产台账。经过与区县水务局协商,综合灌区工程实际结余资金情况,已确定资金安排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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