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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13号)要求,经滨海新区各开发区人社局、塘汉大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审核合格的170家拟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0月12日至10月1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
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人社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度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函〔2019〕62号)精神,经初步审核并经有关部门联合审核,现将2019年度市直第一批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审核合格105家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8日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13号)要求,经滨海新区各开发区人社局、塘汉大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审核合格的108家拟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9月4日至9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9年度享受返还企业失业保险费 企业的公示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稳定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14号)和关于转发省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稳定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承人社字【2019】156号)文件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七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度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26日 13:51 来源:市人社局
市直相关企业:荆门市直2019年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申报工作将于8月26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30号)。二、返还对象在市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 三、返还标准 对不减员和有效
一、企业新增开发就业岗位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一)对符合我市机械制造业、健康食品、新材料、服装皮革、再生资源环保、林产化工、新型建材、陶瓷、医药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等十大主导产业,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企业,在我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恺社会事务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各分局:现将《惠州市2019年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操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 州 市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13号)要求,经滨海新区各开发区人社局、塘汉大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审核合格的117家拟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7月31日至8月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
关于失业保险稳定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2019-05-14一、背景依据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9号); 2.《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8〕30号); 3.《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
u200b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35号)和《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通知》(赣人社字〔2017〕399号)文件规定,经审核通过,本批次拟同意给予以下企业发放稳岗补贴。现公示如下:江西省汇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018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13号)要求,经滨海新区各开发区人社局、塘汉大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审核合格的154家拟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7月8日至7月1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
政策依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8〕22号)、《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关于贯彻落实稳定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石人社发〔2019〕8号)。 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返还”是政府为了稳定就业岗位、
为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42号)、《辽宁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和《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湛 江 市 财 政 局 湛江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
县区人社局、财政局,各参保企业: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开展2019年度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42号)精神,现就我市2019年度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企业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 (二)
人民日报2017年03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宣布,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直到2018年4月30日。这已是近年来第三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连续降费率,出于什么考虑,有哪些影响?记者采访了人社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 为何第三次阶段性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