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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为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精神,现就具体操作问题公告如下:一、个体经营税收政策(一)申请1.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
为进一步规范车船税管理,促进税务机关同其他部门协作,提高车船税管理水平,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现予发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11月26日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车船税管理,提高车船税管理水平,促进税务机关同其他
为全面落实减免税政策,规范减免税事项办理,提高税务机关减免税管理工作效能,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对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国务院制定或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中央部门发布的减免税政策及条款,按收入种类和政策优惠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做好减免税管理有关工作,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后的《税收减免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6月8日税收减免管理办法ue003第一章总则ue004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减免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
为规范纳税申报,维护纳税人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和有关规定,现将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有关申报表予以发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
为准确掌握纳税人享受营业税减免税优惠政策情况,加强营业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营业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作为《营业税纳税申报表》的附列资料,由享受营业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填写并在纳税申报时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各地主管税务机关要做好有关宣传和培训辅导工作,并及时修改有关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精神,现将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公告如下: 一、个体经营税收政策 (一)申请 1.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自2004年起,国家对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给予税收扶持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城镇退役士兵创业就业。2011年10月29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首次制定的《退役士兵安置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及《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5号),决定把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以下简称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下放至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机关(以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全面、详实地掌握全国减免税数据,进一步加强减免税政策效应量化分析,提高减免税政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111号)要求,税务总局决定自2012年5月20日起,全国国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国发〔1998〕4号)和《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国发〔20
浙江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耕地占用税征管问题的请示》(浙财农税字[2008]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免征或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税或减税情形的,应按办理减免税时依据的适用税额对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补征耕地占用税。 二、对于未经批准占用耕地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最近,个别地方违反国家税法规定,擅自制定出台不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税收政策,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款流失,而且严重干扰了正常税收秩序。为了维护国家税法的严肃性、统一性和权威性,坚持依法治税,严格减免税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促进残疾人就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ue00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的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下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按照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的要求,为统一税制、规范税基,堵塞征管漏洞,确保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顺利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有关减免税和不征税项目及标准进行清理。现就有关问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ue004 为了规范和加强减免税管理工作,总局制定了《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条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2003年以来,各级税务机关按照总局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治税,不断加强征管,狠抓基层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的发展,税收收入实现了稳步增长。但是,一些地区在贯彻税收政策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认识不端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