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骨干,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运行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在各有关方面共同努力下,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行态势总体平稳,但随着近年来运营里程迅速增加、线网规模不断扩大 原文链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城市轨道交通是现代城市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骨干。《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81号)印发以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总体保持有序发展,对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供给质量和效率、缓解城市交通 原文链接
重庆市交通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交通科技项目的通知(渝交便函〔2022〕560号).pdf附件下载:附件1-2022年度申报指南.xlsx附件2-1重庆市交通科技项目申报书-研发推广类.doc 附件2-2重庆市交通科技项目申报书-软科学类.doc 附 原文链接
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交通主管部门、局属相关单位,四川省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属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一体化发展理念,推动川渝地区交通协同发展,优化交通营商环境,有效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提升重庆市和四川省交通 原文链接
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 原文链接
见附件。附件下载:关于发布《高速公路改扩建交通组织设计规范》的公告.pdf 原文链接
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公路工程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的通知(渝交科〔2021〕32号).pdf附件下载:附件1《公路工程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oc科32附件.doc 原文链接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重庆市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已经局2021年第19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交通局 2021年12月20日重庆市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市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建立以 原文链接
备案文号:渝文审〔2021〕619号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万盛经开区交通局、高新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局属各相关单位:《重庆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已经市交通局2021年第17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交通局 2021年11月 原文链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337号)等规定,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重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79号)要求,经市交通局党委2021年 原文链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主城都市区同城化发展的战略部署,经局办公会审议通过,拟开展《高速公路助推主城都市区同城化、一体化发展研究》。根据《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交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交委科﹝2017﹞25号)要求,现就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 原文链接
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交便函〔2021〕1739号).pdf 原文链接
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重庆国省干线公路沥青路面乳化沥青厂拌冷再生技术指南》(CQJTG/TA05-2021)的通知(渝交科〔2021〕29号).pdf附件下载:重庆国省干线公路沥青路面乳化沥青厂拌冷再生技术指南.docx 原文链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支持交通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 原文链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将《重庆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1—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2021年10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重庆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1—20 原文链接
渝交便函〔2021〕1473号.pdf附件下载:附件.doc 原文链接
渝交科〔2021〕25号.pdf附件下载:重庆市高速公路隧道标准化设计指南.doc 原文链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化机构改革的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0〕12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交法发〔2020〕13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交通运输 原文链接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处室;有关交通企业: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进一步指导行业做好生态环保工作,助推交通绿色发展,我局制定了《重庆市交通生态环保管理规定(试行)》,经局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文链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经研究,对《重庆市交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交通局非必须招标交通建设项目随机抽取承包商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交港〔2020〕8号)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原文链接
2023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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