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重庆市涉气“散乱污”中小微企业综合整治方案》经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11月24日第8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 原文链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为进一步强化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2020〕11号)、《关于印发〈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生态环境部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 原文链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按照国家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及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和能力验证的通知》(渝环〔2020〕52号),今年5— 原文链接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市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决定》(渝府发〔2010〕3号)和2010年全市第二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特此通知。二○一○年五 原文链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各有关单位:《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重庆市地方标准第1号修改单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20年10月23日发布,该标准是强制性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cq 原文链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重庆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已经2020年第6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重庆市危险废物专项整 原文链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20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原文链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两江新区社发局,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局: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委印发《医疗 原文链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交通局,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高新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城市建设事务中心:为维护环境安全,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机动车 原文链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市环保产业协会,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先进环保装备研发和应用推广,提升环保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供给质量,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工信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三部门近期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 原文链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渝环函〔2020〕51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化机构改革的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 原文链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发挥应对气候变化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协同作用,结合我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改善绿色低碳小微企业经营环境,畅通优质绿色低碳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渠道,提高融资服务针对性、有效性,促进优质小微企业绿色 原文链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精神,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58号)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 原文链接
机关各处室、分局,各直属单位:《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具体措施》已经2020年第17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原文链接
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个人: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环大气〔2020〕31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编制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交通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汽车排放检验 原文链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局,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依法惩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态 原文链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局(中心),高新区生态环境局、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环保局、农林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国务院恢复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会议以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 原文链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万盛经开区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单位:重庆市《锰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20年5月15日发布,该标准是强制性标准,标准编号为DB50/996-2020,自2020年8月15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可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原文链接
涪陵区、渝北区、巴南区、江津区、合川区、綦江区、武隆区、石柱县、彭水县、丰都县人民政府:为进一步了解我市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现状,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联合组织了全市15个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工作,通过自评与专家组现场开展评估,形成了《重庆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评估报告(2019)》,现将报告函告 原文链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局,万盛经开区环境保护局;各区县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建立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会同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根据全市近年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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