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快报> 数据 >详情

北碚区2011年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监测统计报告

2011年是我区实施《重庆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第一年,即实施十年规划的伊始之年。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等基本国策,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断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全面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妇女儿童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一、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外部环境日益改善

(一)女性比重上升,性别比日趋平衡

2011年末,我区户籍人口数为63.42万人,比上年减少0.08万人;其中女性人口为31.5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3万人,女性占全部人口的比重为49.8[%],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从2010年的105.51:100下降为102.34:100。下降趋势明显,性别比日趋平衡。全年出生人口3972人,其中女性1963人,人口出生率为6.3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92‰。

(二)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稳步提高

2011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03.01亿元,同比增长17.8[%],连续4年保持在17[%]以上高位区间运行,创直辖以来历史新高。地方财政收入突破30亿元大关,达30.13亿元,同比增长12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43244元;城乡收入分别达21954元、8826元,分别增长14.99[%]、22.5[%],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到2.5:1。经济的稳步发展,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为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妇女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保障。(见下图)

北碚区2001-2011年人民生活提升趋势图

(三)妇女儿童生存环境进一步改善

近几年来,全区不断加大对农村改水改厕和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力度。2011年,全区成功创建全国森林城市和全国唯一的森林城市建设标准化示范区。在全市率先被评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区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满足国家二级标准及以上天数为339天,占总天数的92.9%,“蓝天”数连续十一年位居主城第一。空气污染指数(API)为67,为主城最低。全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77.8[%],比上年提高4.8个百分点。城区饮用水源地水质主要指标达标率达到100[%],污水集中处理率8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干净舒适的自然环境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情况

(一)妇女就业社会保障状况持续改善

随着全区社会保障体系的日趋完善,全区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参保人数稳步增加,特别是女性在近年来参保比例不断攀升,妇女权益也得到了较好保护。2011年全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为15.14、16.30、6.54、12.20、5.04万人,其中女性分别为10.73、7.03、2.68、4.24、1.98万人,比重分别较2010年上升13.9、1.9、2.0、2.1、2.1个百分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女性参保人数达到9.82万人,比重超过男性3.4个百分点。

(二)妇女参与社会管理的层面进一步拓宽

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管理国家社会事务是男女平等最高层次的内容,是体现妇女进步与发展的关键措施。北碚区结合实际,从储备培养、选拔使用、监督管理三方面入手,按照全面提高,重点培养、大胆使用的思路,使一批优秀女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一是妇女进入决策、管理层的比例逐年提高。2011年,全区女性厅级领导干部人数为8人,比2010年增加3人;全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备率分别为90[%]、80[%],全区党委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女干部配备率为48.9[%],街道、镇街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为100[%]。二是女干部数量增多。2011年,全区公务员数1786人,其中,女性572人,占比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增加51人;全区村委会成员中女性260人,占比为53.7[%],高于男性比例7.4个百分点。居委会成员中女性为221人,占比为65.6[%],高于男性31.2个百分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6997人,占比为41.8[%]。三是女性广泛参政议政。2011年,全区有区人大代表240人,其中女人大代表为57人;区政协委员237人,其中女委员65人。

(三)妇女儿童教育水平不断优化

2011年,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教育经费支出61485万元,比上年增长28.5[%],教育经费不断增加,有效地保障了妇女儿童受教育的权利。2011年,全区在园幼儿数11383万人,其中女童5193万人,占在园幼儿数的45.6[%];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小学五年保留率、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均为100[%];初中三年保留率为99.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9.7[%];成人女性识字率为99.96[%],高于男性0.15个百分点,青壮年识字率为99.97[%],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为96.41[%],比上年提高1.31个百分点。

(四)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2011年,全区财政投入医疗卫生经费23678万元,增长39[%],妇幼保健经费327万元,增长69.4[%],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3485万元。卫生经费的不断投入,疾病预控制经费的不断加大,为进一步改善医疗卫生设施,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11年,卡介苗接种率、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白百破疫苗接种率均达到100[%]。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麻疹疫苗接种率、乙肝疫苗接种率均在99[%]以上,流脑疫苗接种率为92.86[%]。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为100[%],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均在95[%]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94.79[%];婴儿死亡率4.4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5.37‰,比上年下降近1个千分点。

(五)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长期以来,我区不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加大对各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认真落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等措施,使妇女儿童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2011年,全区建立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各21个,为181名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中小学普法教育率为100[%]。全区公安机关破获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32起,破获强奸案件数73起,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数87人。

三、妇女儿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011年新“两纲”颁布实施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北碚区儿童事业得到明显提升,各项监测指标完成情况良好,但是由于经济社会等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北碚区儿童事业的发展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婚前医学检查名存实亡,新生儿健康受到影响

2003年,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开始施行,婚前医学检查由强制变为了自愿,婚检人数急剧下降。从2004年开始,我区连续8年婚检率持续在1[%]以下, 2011年,婚检率仅为0.08[%],人数几乎降为零,这对我区新生儿出生缺陷的高发生埋下了隐患。从数据可以看出,2011年,全区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为3.08[%],比上年上升0.42个百分点,而且从近几年情况看,该指标处于逐年攀升的态势。婚检工作不能得以落实一定程度影响了我区出生人口质量。

(二)妇女就业社会保障现状有待进一步改善

2011年,全区高技术人员共计44人,其中女性14人,占比为31.8[%],全区妇女高技术人才比例依然偏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女性人数所占比重分别为41[%]、34.7[%]、39.2[%],均未超过总人数的一般,妇女就业及劳动社会保障形式依然严峻。

(三)妇女参与社会管理层面的比例仍需提高

2011年,全区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13.3[%],全区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为11.1[%],区人大女代表比例为23.8[%],区政协女代表比例为27.4[%],公务员的女性比例为32[%],虽然较前几年比重有所上升,但是所占比重仍然不大,决策机构中女性的缺席和边缘化,导致了女性的利益难以在决策层有效地表达,不能充分代表女性群体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四)离婚案件呈上升趋势,影响下一代的成长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现代生活的快节奏和生存生活压力,不少夫妻间由缺乏沟通逐渐发展成家庭 "冷暴力",最终走向离婚。2011年,全区离婚登记总对数3115对,比上年增加近400对。离婚数的不断攀高对儿童的身心健康影响巨大,严重影响儿童的正常成长。

四、对加快发展全区妇女儿童事业的对策和建议

(一)做好新一轮妇女儿童监测的宣传工作

妇女儿童事业关系到人类社会发展的未来,各级党政部门和群众团体都应该高度重视,把它列入重要的议事议程,加大工作力度,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按照《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要求采取切实措施抓紧落实。2012年是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监测的第二年,各级部门要做好舆论宣传,加大监测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妇女事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婚前医学检查是促进家庭幸福和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重要手段,也是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的第一道屏障,屏障的消弱,使出生人口素质的提高受到影响,巩固和加强出生缺陷的一级预防能力,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及活动进一步加大《婚姻法》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将婚检的教育纳入公民教育体系,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和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婚检和优生意识。

(三)进一步促进妇女充分就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建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将女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研究和解决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女性劳动权益和平等享有经济权利问题。加强对女性的就业培训和指导,增强妇女竞争就业的技能,指导妇女竞争就业;充实“自主创业”内容,拓展适合女性的就业岗位,为妇女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女性平等就业。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使妇女充分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保险待遇。

(四)进一步提高妇女参政水平,加强女干部工作

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多层次、多渠道加强对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女干部在岗位竞争中的综合素质与能力。积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着力提高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中女性的比例,政府重要部门领导班子中女性比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和企业职代会和村民委员会中的女性比例。同时注意充实实职岗位和正职岗位的女干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妇女参与议政和参与社会管理。

(五)探索建立婚姻家庭关系调解组织,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当前,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要全面准确地分析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和程度,对确已破裂的婚姻关系依法解除,对感情尚未破裂婚姻要从人性关怀的角度采取调解的方式促其和好,另外,还可通过探索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的新型调解组织,解答、疏通、协调婚姻家庭问题,减少离婚率,促进社会稳定。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