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作部署,保障全市民爆行业的安全稳定,为新中国70周年大庆营造良好氛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9〕81号)、《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赣安办字〔2019〕52号)、《工信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民爆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工安全函〔2019〕114号)、《省工信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赣工信安爆字〔2019〕40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民爆行业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是今年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有着特殊重要意义。各县(市、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树牢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要针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加大检查力度,全面开展各类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督促整改工作,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保障节假期间安全

请各地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省工信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中秋及国庆节假期期间,民爆、军工企业原则上不安排生产经营活动”的要求,督促辖区内企业做好节前停工安排和节后复工前检查,抓好各类风险隐患清理整治、设备维修保养、危险品仓库安全保卫、复工前设备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等各项工作。节假期间因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企业,要按照要求制定安全专项措施,并与各县(市、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承诺“能保证安全才能生产、不能保证安全就停产”。

三、加强安全检查,确保隐患治理到位

各县(市、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持续推进吉安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各地要加强节假期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开展“民爆行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工序进行重点检查,尤其是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再核查,确保整改到位、不留隐患。

四、做好应急值守,时刻保持应急状态

各地要督促辖区内民爆企业制定和完善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

从即日起至10月8日实行事故零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在此期间每天17时前向市工信局行业科报告本辖区安全生产情况,有事故报事故,无事故报平安,重要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联系人:焦水兵 18179687016,0796-8231437

附件:省工信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pdfu200b



2019年9月12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