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报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工作情况的函

粤发改区域函〔2019〕304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自然资源部战略规划与经济司:

《关于请提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工作情况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将我省深圳、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建设工作情况报送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省级层面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工作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深圳、湛江海洋发展示范区开发建设,指导深圳、湛江两市编制总体方案,进展良好。具体情况如下:

1.指导深圳、湛江两市编制示范区总体方案。认真对标《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海洋局关于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通知》要求,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积极指导深圳、湛江两市加快研究编制《广东深圳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和《广东湛江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要求两市把国家和省的要求认真落实到总体方案中:一是明确示范区发展方向,合理确定示范区建设目标和任务;二是合理把握开发建设时序和节奏,坚决防范各类风险,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三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四是合理利用海洋资源,严管严控围填海活动;五是加强滨海湿地和海岛保护,最大程度保护和修复海洋生态环境。目前,《广东省深圳市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已经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自然资源厅。《广东湛江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已报请湛江市人民政府审定,拟于近期报送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

2.完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相关条件支撑。近期,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5年)》《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把促进陆海统筹、推进“海洋强省”建设作为重要目标任务,努力构建以珠三角城市群为核心、汕潮揭城市群和湛茂阳都市区为两翼的世界级沿海经济带,推动包括深圳、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在内的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省有关部门支持指导深圳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开发建设,充分利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及拓展区创新资源富集、创新氛围浓厚、创新实践领先的优势,吸引全球海洋高端服务业集聚,打造人工智能、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海洋装备等多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学科、跨领域的综合性产业,吸引一批重大项目平台落户,在海洋领域形成一批掌握核心关键技术、拥有自主品牌的领先企业,建设国家海洋现代服务业中心城市。支持指导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开发建设,大力推进临港钢铁和临港石化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湛江宝钢、中科炼化一体化、巴斯夫一体化基地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动力不断提升。湛江宝钢今年上半年钢铁产量总体稳定,共生产生铁410.9万吨,粗钢431.6万吨,钢材399万吨。中科炼化一体化项目始建累计完成投资215亿元,力争今年9月30日完成动力站锅炉点火,12月30日建成工艺装置。巴斯夫一体化首期项目于今年底开工建设。

(二)深圳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开发建设情况。

深圳市依托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围绕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的目标,突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及拓展区的试验示范作用,将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成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2018年全年,深圳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核心区海洋经济企业数量1454家,注册资本1295.23亿元。其中,海洋运输业781家,涉海金融服务业共176家,海洋设备制造业150家。2017年海洋经济注册企业实现增加值547.85亿元,同比增长25.7%,增加值占整体的27%,吸纳就业人口约6.4万人。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海洋经济发展。2018年,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高端航运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推动《高端航运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出台,为发展航运金融业、科技创新、绿色安全航运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进一步提升航运业对外开放行政服务水平,完成三项省级管理事项的行政标准化文件制作和全部管理事项在权责清单系统的信息比对、录入,及时将“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内资)”事项由行政许可调整为备案,进一步促进释放市场活力。参与深圳港国际推介系列活动,宣传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建设成就及现代物流业发展成果,提升国际知名度,为前海参与国际港口交流与合作创造机遇。组织编制《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海洋经济发展行动计划》,推动海洋经济发展。深圳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勇当海洋强国尖兵 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决定》和配套实施方案,为示范区的建设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决定》和《实施方案》提出,促进海洋金融要素集聚,加快海洋金融创新;依托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引入以海洋为特色的专业化金融、科技和高端海洋专业服务产业,建设海洋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推动大空港地区海洋新城及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打造西部海洋科技走廊。

二是打造相关设施平台,构建完善服务体系。引进中集海工国家工程实验室,成功申报深圳智能海洋工程制造业创新中心,构建海洋科技产业基础设施平台。推出国内首创航运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航付保,以“互联网+航运”方式建立航运征信服务平台,实现金融支持中小民营实体经济政策落地。建设深港船舶出入港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粤港港口之间的船舶交通协同管理,实现船舶动态信息共享。编制水上客运交通专项规划,建设前海码头,谋划海上交通线路,完善相关海洋基础设施。

三是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建立前海海洋企业服务工作微信平台,及时为企业发布国家、省市及前海海洋经济发展的相关动态、支持政策等信息,企业可通过微信平台反馈需协调支持的事项。支持招商局集团和中集集团等海洋龙头企业发展,通过土地整备合作开发模式,支持招商局集团在自贸片区打造全球海洋装备制造和研发中心,中集集团在前海建设海洋金融中心。目前,招商局集团在前海成功注册招商局海洋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集集团在前海成立资产池公司,并与深圳市海洋产业协会洽谈合作事宜。

(二)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开发建设情况。

湛江市依托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水平建设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2018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3008亿元,全市海洋经济总产值1779.46亿元,增长15.1%。

一是大力发展临海产业,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打造临海钢铁石化产业基地,发展以临海钢铁、临海石化及配套产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和现代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逐步打造全国性海洋科技创新重大平台。支持宝钢湛江钢铁基地3号高炉开工建设,加快形成1000万吨级精品钢生产规模。加快中科炼化项目建设,确保今年内建成投产。加快巴斯夫新型一体化石化基地前期工作,确保首期项目今年开工。

二是加快建设现代化快速立体交通。推动合湛高铁、广湛高铁、湛海高铁和张海高铁怀化至湛江段等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合湛高铁已取得部队书面支持性意见,广湛高铁已通过可研报告评审,湛海高铁可研报告编制完成,张海高铁怀化至湛江段初步列入《北部湾城市群轨道交通规划》,3条铁路疏港支线可研报告初稿编制完成。完成湛江枢纽总图编制,东海岛铁路湛江西至钢厂段建成通车,深湛铁路江湛段正式运营。玉湛高速、东雷高速等一批高快速公路项目加快建设。湛江机场迁建项目预可研报告获得批复。湛江港40万吨级航道可研报告已获批复,计划于今年动工建设。

三是不断深化区域合作。加快对接海南自由(港),编制琼州海峡经济带和琼州海峡南北两岸发展规划。加快湛茂都市圈建设,编制发展规划。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与珠三角城市间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湛江与北海等北部湾城市区域合作步伐,在交通、旅游、医疗、文化、人才等方面合作取得较好成果。探索湛江深水港与粤港澳大湾区港口合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发展仍存在突出短板。深圳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依托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在发展金融业等现代服务业形成了一定优势,但示范区内海洋技术服务业、海洋信息服务业、海洋生物业各项经济指标体量较小,难以充分发挥金融和科技联动作用,迫切需要国家加大海洋科技的支持力度,补齐示范区产业发展短板。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位于粤西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交通通达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经济总量较小,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仅占全省3.09%,发展空间受限,内生发展动力不足,海洋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落后。

(二)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部分内容涉及国家事权,推进难度较大。深圳、湛江两市规划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积极性高、主动性强,均将示范区作为本地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的试验田,积极谋划推进各项改革创新举措。比如,两市示范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提出“争取国家支持开放航运管理领域”“争取国家海洋科技创新支持”等政策构想。这些内容涉及税收政策、外汇管理、航运管理等国家事权,尚需深入研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印发实施深圳、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按照国家要求,积极推进《广东省深圳市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和《广东湛江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制定工作,尽快完成两个总体方案征求意见工作,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

(二)推动深圳、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开发建设。按照《广东省深圳市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和《广东湛江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确定的开发时序,科学有序推进深圳、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开发建设。突出抓好重大产业项目落户示范区,确保项目顺利落地、按时开工、如期投产。围绕重大产业项目研究制定上下游产业培育导入计划,实施全产业链招商,打造沿海产业集群。加强运输通道建设,构建互联互通快速通道。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加快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支持前海蛇口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区,在全省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好经验好做法。加快建设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主动对接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扩大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建立更加高效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完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相关支撑。进一步完善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政策体系。全面实施我省《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5年)》,进一步优化包括深圳、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在内的沿海产业布局,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持续壮大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条,打造一批高水平产业集群,建设世界级沿海经济带。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及省内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编制《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明确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六大重点任务及五项保障措施。支持指导深圳、湛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编制深圳、湛茂都市圈发展规划,优化都市圈空间格局和城市功能分工,推动基础设施、现代化产业体系、营商环境、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制定实施《广东省海洋六大产业三年行动方案》,促进海洋电子信息、海上风电、海洋生物、海工装备、天然气水合物、海洋公共服务六大海洋产业发展。制定出台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海洋经济专项项目管理。加快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深圳、湛江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和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依托创新平台大力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建设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进一步整合粤港澳海洋研究力量,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8月16日


相关附件: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