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里区、松北区、阿城区、尚志市、五常市、宾县、延寿县政府,市政府各相关委、办、局,哈水投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快解决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了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经过全面排查,共存在工业企业、旅游餐饮、交通穿越、码头、农业面源污染、生活面源污染及其他问题等7方面44项问题,为此,市环保局会同市水务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哈尔滨市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哈尔滨市水务局
2018年9月14日
哈尔滨市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通过对我市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共存在工业企业、旅游餐饮、交通穿越、码头、农业面源污染、生活面源污染及其他问题等7方面44项环境问题。为切实整改水源保护区存在的环境问题,落实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统一部署,全面完成我市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特制定本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打好水源地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强化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管理工作,开展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全面完成保护区清理整治任务,保障水源水质安全。
二、工作目标与职责分工
(一)科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同步开展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做好水源水质调查和周边环境状况分析,科学划定保护区。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宾县政府、延寿县政府
(二)规范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统一、规范设置界标、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等标识,以及保护区内道路、航道警示标志,并做好维护工作,警示过往行人、车辆及其他活动,远离水源,防止污染。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宾县政府、延寿县政府
(三)合理设置隔离防护
在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隔离防护设施,防范人类活动对水源的不利影响,对于一级保护区范围不大的,实施完全隔离。对保护区有道路交通穿越的建设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设施。穿越保护区的输油、输气管道采取防泄漏措施,在可能直接影响水质安全的高风险区域要设置事故导流槽等应急防护设施。
责任部门: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道里区政府、松北区政府、阿城区政府、尚志市政府、五常市政府、宾县政府、延寿县政府,市住建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四)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
在全面详细排查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的排污口、工业企业、码头、旅游餐饮、交通穿越、农业面源污染、生活面源污染等环境问题的工作基础上,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依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将全部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到位。以下水源地整治责任主体要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原则,科学制定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如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具体分工如下(整治任务及职责分工详见附件1):
1.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五常市政府、山河屯林业局分别牵头负责整治各自辖区内的环境问题。市环保局、市水务局配合。
2.哈尔滨市松花江四方台、朱顺屯饮用水水源地
(1)按市政府调度会议要求,道里区政府负责整治水源保护区(江南部分)环境问题;市环保局负责相关执法工作。
(2)按市政府调度会议要求,松北区政府负责整治水源保护区(江北部分)环境问题;市环保局负责相关执法工作。
(3)市住建委、市城管局负责整治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交通穿越问题(阳明滩大桥)。
(4)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整治水源一级保护区交通穿越问题(四方台大桥)。
3.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按市政府调度会议要求,阿城区政府、尚志市政府、市水务局负责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整治;市环保局、市水务局负责保护区内相关执法工作。
4.宾县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宾县政府负责整治宾县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
5.延寿县新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延寿县政府负责整治延寿县新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
三、整治范围
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松花江(四方台、朱顺屯)饮用水水源地、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宾县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延寿县新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的一级、二级保护区所有陆域与水域范围。
四、组织实施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8年5月)
市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哈尔滨市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全面启动整治工作,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建立水源保护区问题清单。
(二)整治实施阶段(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松花江、西泉眼水库水源地2018年5月至11月底;宾县二龙山水库、延寿县新城水库水源地2018年5月至2019年11月底)
1.全面梳理环境问题清单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按照职责分工,梳理违法建设项目及违法行为,将水源保护区问题清单分列出“违法”与“整改”两个问题清单。
2.对照“整改”问题清单实施综合治理
严格依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按照职责分工,针对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的保护区标志与隔离防护设置不规范,应急防护设施未建设,分散式生活垃圾、污水未收集处理,分散式畜禽养殖废物(废水、废物)未综合利用,保护区划分批复前已有农田种植数量及化肥、农药施用量未采取控制措施等问题,对照“整改”问题清单,细化治理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或部门及整改时限。
3.对照“违法”问题清单实施依法查处
(1)明确违法建筑具体位置
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违法建设项目及环境违法行为发生所在水源保护区位置,明确所有违法建设项目位置坐标(GPS点位)及其所在的保护区边界(GPS点位),界定违法建设项目处于哪级水源保护区,出具精确测绘图及示意图。
(2)完善证据、证明材料
按照职责分工,一是查明违法建设项目是否取得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的审批手续,这些部门是否对违法建筑予以查处过;二是明确所有违法建设项目实际建设、建成时间;三是收集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手续及所有证据(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实物照片、测绘图纸)、证明(证人、证言)等材料。
(3)实施处罚及清拆
按照职责分工,在环境违法事实清楚,证据、证明材料完备真实有效的基础上,对违法问题清单所有违法建设项目及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并对保护区内存在的违法建设项目责令拆除或关闭。
(三)完成总结阶段(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松花江、西泉眼水库水源地要求于2018年12月前完成;宾县二龙山水库、延寿县新城水库水源地要求于2019年12月前完成)
按照职责分工,相关水源地整治责任主体要分别完成市级(2018年12月前)、县级(2019年12月前)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工作,并进行全面总结,总结内容要包括保护区标志设置、保护区隔离防护设置、应急防护工程设施建设、排污口关闭、违章建筑清拆、旅游餐饮治理、分散式生活垃圾、污水收集处理、分散式畜禽养殖废物(废水、废物)综合利用、保护区划分批复前已有农田种植数量及化肥、农药施用量控制等环境问题整治情况。
五、整改措施
我市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梳理出7方面环境问题,其中工业企业2个、旅游餐饮13个、交通穿越5个、码头2个、农业面源污染10个、生活面源污染5个及其他问题7个,合计44项问题,其中水源一级保护区共涉及15个,水源二级保护区共涉及30个;44项问题整改中,道里区政府负责4项、松北区政府负责1项、阿城区政府负责19项、五常市政府负责3项、尚志市政府负责3项、宾县政府负责5项、延寿县政府负责5项、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1项、哈尔滨海事局负责1项、市住建委与市城管局共同负责1项、市水务局负责3项。具体整治措施及责任部门见附件1。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责任
成立哈尔滨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智大勇、赵革任组长,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督办室等市直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亚强担任办公室主任,市环保局局长、市水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相关单位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协调、统筹、督促、推进整治任务按期完成。各相关区、县(市)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整治方案,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治任务,确立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形成推进整治落实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督导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领导小组下设检查组、督导组和问责组。检查组负责通过专项检查等形式,对水源地整治责任主体的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推进工作落实;督导组负责挂牌督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问责组负责对国家水源地专项行动督查反馈问题线索深入调查,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定期报送整治情况,做好信息公开
在整治期间,全市各相关单位要做好信息互通工作,每个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将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报送到电子邮箱:yumingyi@163.com。
1.按期上报整治方案与整治进展
市环保局负责哈尔滨市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整治工作的综合汇总上报工作。
(1)水源地整治责任单位要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原则,依法科学制定水源地整改方案,要于2018年5月10日前上报整改方案(加盖公章)。
(2)每月15日前,定期上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要求水源地整治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于12月底前上报哈尔滨市磨盘山、松花江、西泉眼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要求水源地整治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述整改方案、整治进展、工作总结的正式文件纸版邮寄至市环保局,扫描版及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yumingyi@163.com。
2.定期公开整治信息
市环保局每月定期公开我市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与整治进展情况。按照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公开要求,在政府网站和党报开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
附件:1.哈尔滨市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任务分解表
2.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哈尔滨市县级及以上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所在地 | 水源地名称 | 保护区类型 | 问题类型 | 问题来源 | 问题具体情况 | 具体整治措施 | 计划完成整治时间 | 备注 | 市政府调度会议要求 | 责任问题 | 配合部门 |
1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 | 交通穿越 | 自查 | 乡村道路部分路段。 | 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同时对一级保护区设置了隔离防护设施;实现一级保护区内路段的视频监控,目前正在调试运行。 | 2018年12月31日 | 五常市政府 | 市环保局 | ||
2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交通穿越 | 自查 | 乡村道路部分路段。 | 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进行了硬化修缮,并在风险路段修建了隔离防护设施,设置了交通警示标志,正处于验收准备阶段。 | 2018年12月31日 | 五常市政府 | 市环保局 | ||
3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自查 | 存在3个村和1个林场约7000余人,生活污水未集中收集处理。 | 哈尔滨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五常市政府印发了关于磨盘山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综合治理整改方案。 | 2018年12月31日 | 五常市政府 | 市环保局 | ||
4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松花江四方台、朱顺屯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自查 | 共有8处:鱼塘、垂钓园、养殖场。 | 下达《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关于责令关闭松花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构筑物及设施的公告》,并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政府网站、《哈尔滨日报》《新晚报》公开。目前,8处鱼塘、垂钓园、养殖场已全部关停,并已纳入群力西区堤外土地统一流转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道里区政府 | 市水务局 | ||
5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松花江四方台、朱顺屯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自查 | 1处鱼塘。 | 下达《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关于责令关闭松花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构筑物及设施的公告》,并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政府网站、《哈尔滨日报》《新晚报》公开。目前,该鱼塘已关停,并已纳入群力西区堤外土地统一流转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8年8月底整治完成; | 道里区政府 | 市水务局 | |
6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松花江四方台、朱顺屯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 | 旅游餐饮 | 自查 | 蒙古风情园;富水度假村;金河湾湿地公园。 | 蒙古风情园:已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该项目已停止经营,未拆除;富水度假村:属历史遗留问题,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已关停,未拆除;金河湾湿地公园:责令公园停止收费经营的旅游活动,减少对一级水源保护区的影响。 | 2018年12月31日 | 富水度假村:2018年8月底整治完成; | 道里区政府负责蒙古风情园、富水度假村;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7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松花江四方台、朱顺屯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旅游餐饮 | 自查 | 江畔故事度假村。 | 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已关停,未拆除。 | 2018年12月31日 | 道里区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8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松花江四方台、朱顺屯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码头 | 自查 | 中国海事局的码头,具有环评审批手续。 | 正在验收(本项目配有溢油应急器材库,器材库中备有围油栏、吸油毡等设备,处理事故状态下的漏油)。 | 2018年12月31日 | 2018年8月底完成整治; | 哈尔滨海事局 | 道里区政府、市水务局 | |
9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松花江四方台、朱顺屯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 | 交通穿越 | 自查 | 四方台大桥、阳明滩大桥。 | 一、四方台大桥:一是全桥设置了防撞护栏;二是设置了纵向排水管,收集桥面径流,引入桥梁两侧排水边沟。对纵向排水管部分锈蚀脱落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已列入了2018年养护计划,进行全面维修;三是桥下设置应急池。 | 2018年12月31日 | 阳明滩大桥:2018年8月底完成整治; |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整治四方台大桥;市住建委、市城管局负责整治阳明滩大桥; | 市环保局 | |
10 | 哈尔滨市延寿县 | 延寿县新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旅游餐饮 | 自查 | 延寿县玉河乡长山屯存在1家饭店。 | 列入新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及保护工程。 | 2019年10月 | 2018年9月底前向市环保局报送水源地整治实施方案。 | 延寿县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11 | 哈尔滨市延寿县 | 延寿县新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交通穿越 | 自查 | 延新公路部分路段。 | 设定危险品名录,危险品车辆禁行。 | 2019年10月 | 2018年9月底前向市环保局报送水源地整治实施方案。 | 延寿县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12 | 哈尔滨市延寿县 | 延寿县新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自查 | 耕地1066万平方米。 | 列入新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及保护工程。 | 2019年10月 | 2018年9月底前向市环保局报送水源地整治实施方案。 | 延寿县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13 | 哈尔滨市延寿县 | 延寿县新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自查 | 延寿县玉河乡长山屯有258户、玉河林场222户、共480户,1472人,生活垃圾和污水没有进行收集处理。 | 列入新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及保护工程。 | 2019年10月 | 2018年9月底前向市环保局报送水源地整治实施方案。 | 延寿县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14 | 哈尔滨市延寿县 | 延寿县新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其他问题 | 自查 | 1所小学、林场厂部1处。 | 列入新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及保护工程。 | 2019年10月 | 2018年9月底前向市环保局报送水源地整治实施方案。 | 延寿县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15 | 哈尔滨市宾县 | 宾县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码头 | 自查 | 3个码头。 | 使用清洁能源船只。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9月底前向市环保局报送水源地整治实施方案。 | 宾县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16 | 哈尔滨市宾县 | 宾县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旅游餐饮 | 自查 | 存在30家旅游、宾馆、餐饮企业。 | 增设垃圾箱,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处置;设置防渗收集设施,生活废水定期清运处理。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9月底前向市环保局报送水源地整治实施方案。 | 宾县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17 | 哈尔滨市宾县 | 宾县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自查 | 一、11个自然屯约2000人、5处民居、1处民居群,生活垃圾、污水未集中处置; | 一、11个自然屯、5处民居、1处民居群:增设垃圾箱,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处置;设置防渗收集设施,生活废水定期清运处理。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9月底前向市环保局报送水源地整治实施方案。 | 宾县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18 | 哈尔滨市宾县 | 宾县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自查 | 耕地750万平方米。 | 施用有机肥或生物专用肥、禁止使用高残留农药。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9月底前向市环保局报送水源地整治实施方案。 | 宾县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19 | 哈尔滨市宾县 | 宾县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其他问题 | 自查 | 一、4处办公楼、2处公墓、1处寺院,以上各项无常住居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部分转运处置; | 一、4处办公楼、2处公墓、1处寺院:设置防渗收集设施,生活废水定期清运处理。 |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9月底前向市环保局报送水源地整治实施方案。 | 宾县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20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 | 旅游餐饮 | 国家交办 | 柳家大院餐饮旅游,项目涉及一级和二级水源地保护区,生活污水和垃圾未集中收集处置。现场检查时停业 | 已建成的和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责令拆除或关闭;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全部收集转运至二级保护区外处置。 | 2018年12月31日 | 阿城区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21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国家交办 | 平山泉河七颗松屯坑塘养鱼三处(孙有才坑塘养殖项目) | 违法违规项目依法拆除或关闭;对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全部收集转运至二级保护区外处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8年8月底完成整治; | 阿城区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22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旅游餐饮 | 国家交办 | 原师大培训基地改扩建项目,现场检查时未对外营业,有建设痕迹 | 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全部收集转运至二级保护区外处置。 | 2018年12月31日 | 阿城区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23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 | 其他问题 | 国家交办 | 有7家商业服务,现场检查时未对外营业。 | 责令拆除或关闭 | 2018年12月31日 | 阿城区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24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交通穿越 | 国家交办 | 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交叉穿越有高铁穿越、公路穿越、铁路穿越、高速公路穿越。均未建设防护应急设施。 | 设立警示标志,建设防撞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等应急防护工程设施,建立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2018年12月31日 | 阿城区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25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旅游餐饮 | 国家交办 | 平山旺家寨山庄,垃圾及生活污水集中处置。 | 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全部收集转运至二级保护区外处置。 | 2018年12月31日 | 阿城区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26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国家交办 | 有一处环形鱼池没有建筑物,无任何审批手续。(佟立君鱼池) | 坝梗钩开放水,改种水田 | 2018年12月31日 | 2018年8月底完成整治; | 市水务局 | 阿城区政府、市环保局 | |
27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 | 旅游餐饮 | 国家交办 | 北三屯郭启良农家院,现场检查时未营业,无任何审批手续。 | 已建成的和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责令拆除或关闭;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全部收集转运至二级保护区外处置。 | 2018年12月31日 | 经平山镇确认问题具体情况是“北川屯”不是“北三屯” | 阿城区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28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一、二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国家交办 | 西泉眼水库平山镇、北川村、三余村、双河村约6500户,24000多人口,分布在一级和二级保护区,生活垃圾、污水未集中收集和处理 | 对原住居民产生生活污水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全部收集转运至二级保护区外处置。 | 2018年12月31日 | 1、问题类型是“生活面源污染”;2、经平山镇确认,问题具体情况是“北川村、双河村、平山村、星光村约3015户,11354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未集中收集和处置” | 阿城区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29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 | 其他问题 | 国家交办 | 孟家村饲料站,利用渗井排放生产废水 | 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责令拆除或关闭。 | 2018年12月31日 | 尚志市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30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工业企业 | 国家交办 | 平山锅炉厂1970建成,年产锅炉及配件3600吨。未办理环评手续.厂区生活污水和生活区生活污水,直排厂外自然沟渠进入西泉眼库区。 | 对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全部收集转运至二级保护区外处置。 | 2018年12月31日 | 阿城区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31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 | 旅游餐饮 | 国家交办 | 原三余小学校址现在开发旅游度假村(金泉眼山庄)内有鱼塘。没有环评手续,由原三余小学改建而成,污水直排库区。 | 已建成的和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责令拆除或关闭;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全部收集转运至二级保护区外处置。 | 2018年12月31日 | 阿城区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32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旅游餐饮 | 国家交办 | 森工总局平山旅游区项目。生活污水直排西泉眼库区。 | 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全部收集转运至二级保护区外处置。 | 2018年12月31日 | 阿城区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33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旅游餐饮 | 国家交办 | 平山北三村花果山老张农庄,属于季节性营业,生活污水没有排污口。 | 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全部收集转运至二级保护区外处置。 | 2018年12月31日 | 经平山镇确认问题具体情况是“北川村”不是“北三村” | 阿城区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34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 | 其他问题 | 国家交办 | 哈尔滨市阿城区西泉眼渔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有双违建筑、取暖锅炉,冰库、水产销售等,有生活污水直排库区。 | 正在拆迁当中 | 2018年12月31日 | 2018年8月底完成整治; | 市水务局 | 阿城区政府、市环保局 | |
35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 | 其他问题 | 国家交办 | 平山镇双河村七颗松林地内有建筑,有鱼塘、有凉亭等,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未集中处置。 | 责令关停,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全部收集转运至二级保护区外处置。 | 2018年12月31日 | 阿城区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36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自查 | 一、李军鱼池。 | 责令拆除或者关。 | 2018年12月31日 | 2018年8月底完成整治; | 市水务局 | 阿城区政府、市环保局 | |
37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一级 | 旅游餐饮 | 自查 | 小西泉漂流 | 责令迁移 | 2018年12月31日 | 2018年8月底完成整治; | 阿城区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38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自查 | 存在6个屯,约900人,生活污水未集中收集处理 | 制定综合整治方案,设置防渗收集设施,定期清运处理,对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 | 2018年12月31日 | 2018年8月底完成整治; | 尚志市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39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自查 | 约16000亩耕地。 | 施用有机肥或生物专用肥、禁止使用高残留农药。 | 2018年12月31日 | 2018年8月底完成整治; | 尚志市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40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工业企业 | 自查 | 一、哈尔滨市平山建材有限公司(大理岩矿)项目。 | 对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全部收集转运至二级保护区外处置。 | 2018年12月31日 | 阿城区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41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其他问题 | 自查 | 一、平山高速公路服务区。 | 平山高速公路服务区;301高速公路平山收费站;平山红豆杉庄,排放污染物。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全部收集转运至二级保护区外处置。 | 2018年12月31日 | 中石油平山加油站、平山庆丰加油站、平山镇卫生院:2018年9月底完成整治。 | 阿城区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42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旅游餐饮 | 自查 | 旭东高科技园区 | 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全部收集转运至二级保护区外处置。 | 2018年12月31日 | 阿城区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43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生活面源污染 | 自查 | 一、平山锅炉厂家属区,约270户,约300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未集中收集处理。 | 对原住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全部收集转运至二级保护区外处置。 | 2018年12月31日 | 阿城区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
44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 二级 | 农业面源污染 | 自查 | 耕地1142.14万平方米 | 农业种植和经济林应实行科学种植;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等非点源污染。 | 2018年12月31日 | 阿城区政府 |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
附件2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区、县(市)政府(盖章)区、县(市)政府负责领导(签字)填报时间
序号 | 省份 | 所在地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类别(地级/县级) | 保护区类型(一级、二级) | 问题类型 | 问题具体情况 | 具体整治措施 | 计划完成整治时间 | 备注 | 整治进展情况 | 是否完成整治 | 整治进度(%) |
填表人: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备注:
1.请使用EXCEL格式制表,请勿改变表格格式(如加减行列、合并单元格、变更填写表格内容顺序等)。
2.所在地:按××市××县样式填报。
3.整治进展情况:详细填写整治措施以及取得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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