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复兴区第十中学空气监测站点临时停用的公示

省控复兴区第十中学空气质量监测站位于复兴区第十中学实验楼楼顶,因该楼年久失修,房顶存在较为严重的漏雨现象,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危及学生安全。今年7-9月第十中学将对该楼进行修缮,在施工期间势必会影响该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按照《河北省环境空气自动站设备临时停用、更换管理办法(暂行)》规定,需将复兴区第十中学空气自动站临时停用3个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1971日起至75日止。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举报电话:0310-3111563

箱:hdshjjkzx@163.com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1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