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武安市一中空气监测站点临时停用的公示


武安市一中空气监测站点位于武安一中高一教学楼(海潮楼)楼顶。近期,武安市一中计划在高一教学楼(海潮楼)楼顶扩建5个教室,工期约6个月。扩建工程距离武安市一中空气监测站点不足20米,在施工期间会影响该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按照《河北省环境空气自动站设备临时停用、更换管理办法(暂行)》规定,需将武安市一中空气监测站点临时停用6个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19418日起至424日止。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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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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