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部劳务协作促进铜仁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有关补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或就地就近就业,鼓励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或组织输出就业,促进就业脱贫,助力全市脱贫攻坚,根据《铜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发〔2019〕10号)及《铜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9年江苏省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的通知>》(铜扶领办发〔2019〕19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1.在江苏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铜仁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通过苏州市帮扶实现就地就近就业3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2.组织输送铜仁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江苏省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

3.吸纳铜仁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的江苏对口帮扶援建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二、补贴项目、标准及申报资料

(一)江苏省就业援助及稳岗补贴

申报对象:在江苏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铜仁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补贴标准:就业援助补贴1000元/人,稳岗补贴2000元/人。

申报资料:《铜仁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江苏省就业援助及稳岗补贴申领审批表》,居民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3个月以上的工资收入证明(如工资条、银行发放工资凭证复印件或工资证明等)。

(二)就地就近就业稳岗补贴

申报对象:通过江苏省和苏州市帮扶(包括援建扶贫车间、开发公益性岗位、产业项目带动、就业技能培训、招聘会等)实现就地就近就业3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

补贴标准:200元/人。

申报资料:《铜仁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稳岗补贴申领审批表》,居民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3个月以上的工资收入证明(如工资条、银行发放工资凭证复印件或工资证明等)。

(三)组织输送补贴

申报对象:组织输送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江苏省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等市场主体。

补贴标准:每组织输送1人补贴500元。

申报资料:《组织铜仁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江苏省稳定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输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3个月以上的工资收入证明(如工资条、银行发放工资凭证复印件或工资证明等)。

(四)吸纳就业补贴

申报对象:吸纳我市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3个月以上的江苏对口帮扶援建扶贫微工厂、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或工业园区企业。

补贴标准:每吸纳1人补贴500元。

申报资料:《吸纳铜仁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补贴申领审批表》,生产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发放工资清册或银行流水。

三、补贴时限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资金来源

补贴资金从东西部劳务协作帮扶资金中列支。

五、办理程序

1.申报。申报对象向区(县)人社部门申报。

2.核实信息。由区(县)扶贫部门对申请对象贫困劳动力身份进行核实。

3.审核资料。区(县)人社部门对申请对象资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名单在区(县)政府网站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无异议的,将申请对象名单报市人社局作为资金拨付依据。在收到市人社局下达的资金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或补贴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拨付给申请者。

六、其他事项

1.已按《铜仁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苏州市稳定就

业补助办法》(铜扶领办发〔2018〕100号)享受补助的

不再享受本补贴。

2.各区(县)人社部门按季度收集汇总申报资料,并将审核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对象名单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据实划拨资金到各区(县)人社局。

贵公网安备 52060202000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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