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奖补资金非车主(委托人)领取情况公示

省审计厅对我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补资金核发工作审计中发现:2016—2017年度我市263.2万元资金收款人为委托代理人(非车主)。其中谯城区韩小长98辆109.76万元,刘先念32辆35.84万元,王新建22辆24.64万元,刘克友10辆11.2万元;涡阳县刘亚玲21辆23.52万元;蒙城县王东方14辆15.68万元,刘西波7辆7.84万元;利辛县杨富祥7辆7.84万元。

现将有关黄标车基本信息与资金数额等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19年8月8日—8月15日。相关车主如有异议,欢迎拨打0558—5237628进行反映。

特此公示。

附件:非车主领取资金明细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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