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研究开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有关研究开发机构,各县(区)科技局: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8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科教〔20195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主体

我市研发机构(名单详见附件2),有科技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应上报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没有科技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应提交书面说明(参考格式见附件3)。

二、报告程序

1.研发机构登陆国家科技成果年度报告信息服务网站(https://cgzhndbg.istic.ac.cn),以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邀请码进行注册,在截止日前完成在线信息填报和纸质报告提交工作。

2. 市直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研发机构填报,汇总本单位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

4.各县(区)科技局、财政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研发机构填报,汇总辖区内研发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

三、报告内容及工作要求

1.各研发机构应认真参照《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8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报告内容及附件表格认真填写。

2.首次报送年报的单位,需同时填写2017年度与2018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去年已提交年报的单位,只需填写2018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

3.市直单位研发机构须于730日前完成网络填报,810日前报纸质材料至市科技局。各县(区)研发机构须于730日前完成网络填报,85日前上报纸质材料至各县(区)科技局,各县(区)科技局应于810日前将汇总的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纸质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所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应加盖单位公章。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344000,抚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9945

联系人及电话:协同创新科 曾昕 0794-8236985

附件:

1.《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8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抚州市研发机构名单

3.研发机构或高等院校没有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说明(参考格式)

抚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72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

序号

科研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主管部门

1

江西省崇仁县麻鸡研究所

492730092

崇仁县科学技术局

2

江西省崇仁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492730244

崇仁县农业局

3

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林业科学研究所

162963117

东乡县林业局

4

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糖料科学研究所

014874710

东乡县农业局

5

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492780196

东乡县农业局

6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蔬菜研究所

492660397

抚州市临川区农业局

7

江西省抚州市南丰柑桔研究所

14874737

抚州市农业局

8

江西省抚州市水产科学研究所

49261039X

抚州市农业局

9

江西省广昌县白莲科学研究所

492790183

广昌县白莲产业发展局

10

江西省抚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492610330

江西省抚州市科学技术局

11

江西省抚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492610410

江西省抚州市林业局

12

江西省抚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123611004926103817

江西省抚州市农业局

13

江西省抚州市医学科学研究所

492610373

江西省抚州市卫生局

14

抚州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12361100492611376W

江西省抚州市质量监督局

15

江西省乐安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492741322

乐安县农业局

16

江西省黎川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492710059

黎川县农业局

17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492693965

临川区林业局

18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014864520

临川区农业局

19

江西省南城县水产科学研究所

705798294

南城县畜牧水产局

20

江西省南城县林业科学研究所

014867350

南城县林业局

21

江西省南城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492700379

南城县农业局

22

江西省宜黄县野生植物利用实验站

492750472

宜黄县科技局

23

江西省宜黄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12361127492750229R

宜黄县农业局

附件3

研发机构没有开展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说明

(参考样式)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管部门名称


地址

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区路(街道)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没有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情况说明(限500字以内)

单位(公章)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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