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发改委转发《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的通知

抚发改能源字2018101

抚州市发改委转发《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委、高新区经科局,各有关能源企业:

现将《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通知》(赣能综2018156)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并根据各县(区)安委会开展宣传进度及时将学习宣传情况报送我委。

附件:《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通知》(赣能综2018156)

2018112

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112日印发


附件

抚发改能源字〔2018〕101号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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