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创建平安清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环〔2013189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清远的实施意见》(清发[2013]34号)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制定了我局《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创建平安清远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清远市环境保护局

2013425

附件:

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创建平安清远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清远的实施意见》(清发[2013]34号)的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创建平安清远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意见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通过开展平安清远创建工作,健全环境安全监控体系,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和风险,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大力提高我市生态文明水平,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清远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社会管理创新的排头兵、社会和谐稳定的示范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示治市。

二、行动步骤

第一阶段,一年初见成效(到2013年底):全面铺开。创建平安清远工作在全市环保系统全面铺开,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形成声势,全市环境安全形势基本平稳。

第二阶段,三年明显进步(到2015年底):系统推进。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创新机制与政策,推动环保法规制定,全面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环境保护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环境调控,逐步实施一批重点环保工程。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和深度,解决一批影响突出的重点环境问题。深入强化风险防控,力争环境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第三阶段,五年良性发展:(到2017年底):形成体系。平安清远创建体系全面建成。环保与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初步建立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企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污染源监管机制建立。环境风险防范评估机制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形成。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各种环境矛盾和问题得到积极预防和有效治理,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第四阶段,十年省内领先(到2022年):巩固提升。经济建设与环境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环境质量与环境安全保持稳定。

三、任务分工

(一)建立环境安全科学监察、监测体系。

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能力建设。建设环境信息数字化移动管理平台,提高移动执法能力,推动环境监察监管能力提升。加快环境监测监控大楼建设工作,力争在2013年通过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启动PM2.5空气质量监测,加快环境质量多方位立体监测网络。完善污染源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加强重点污染源实时监控能力。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标准能建设,完善环境应急监测网络,健全跨市应急监测联动机制,构建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全面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市环境监察分局、市环境监测站负责)

(二)完善环境风险源常规性排查和综合治理机制。

持续深入开展环境风险源排查工作,把对饮用水源地、重点流域、重大环境风险单位等事故多发领域的排查工作常态化,建立重点污染源风险档案和防控信息系统,实行环境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制定周密的预防措施和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同时积极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和后督察工作,巩固整治成效。(市环境监察分局牵头,管理科、监督科、市环境监测站配合)

(三)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完善环境违法行为长效管理机制。开展主要江河流域环境、陶瓷、涉重金属等专项整治行动,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建立环保社会监督机制,继续实施企业环保信用管理制度,定期公布“黑名单”。进一步规范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工作,加强责任追究,加快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网格化监管,实施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制度。(由市环境监察分局负责,有关科室配合)

(四)建立完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联合市直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推动与安监、交通、水利、气象等部门的应急联动,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库。实现应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实现协同应对、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进一步完善推动与周边市建立跨界污染协调机制、跨界污染事故应急处理机制、联合执法监督机制。(应急办牵头,其它科室、监测站配合)

(五)着力加强环境污染防治。

全面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2~2020年)》,依法清理取缔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深入推进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跨界河流水质达标管理;推进实施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机制;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强化矿山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协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认真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行动计划,严格重金属项目环境准入,加大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的整治力度;扎实推进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理处置,着力维护全市饮用水、大气、农村环境、土壤安全。(监督科、管理科、信息科负责)

(六)着力维护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完善核与辐射环境监管体系和环境应急体系,强化辐射环境污染防治,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和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基础设施与应急能力建设,定期组织核事故应急演习和演练,妥善处理放射源丢失等辐射环境事故,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科负责)

(七)推进全市环保法治建设。

进一步明确执法职权,并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加强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行行政执法评议量化考核制度,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执法、不当执法,避免环境执法产生的矛盾纠纷。(监督科牵头,环监分局配合)

(八)建立健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建立完善规划环评体系,制定完善环境管理政策。加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建设,加强对环境与发展重大政策的研究,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加强产业转移的空间引导,合理引导产业发展和布局调整。提高资源开发环境准入条件。建立并完善多部门参与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项目环境影响的联动工作机制。通过科学规划布局、依法环评审批、严格环保准入,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环境隐患,维护环境安全。(管理科负责)

(九)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工作。

进一步畅通环境信访渠道,实现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的环境信访格局;进一步强化信访督查员、领导接访、领导包案、领导下访、重点案件约访、重点案件挂牌督办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案件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特别防护期重点排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环保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环保部门的应急处置预案;将环保决策、环评审批、环境信访、突发事件等重点和敏感问题纳入稳定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预案的整体框架中。(监察分局牵头,办公室配合)

(十)加强建设平安清远工作的环保宣传教育。

围绕创建平安清远中心工作,以“保障环境安全、创建平安清远”为主题,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平安广东总体布暑、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成效。结合环境宣传活动月、环境安全宣传月、环境文化节等环保宣传活动,利用各种环保工作会议、日常环保新闻宣传,以及环保公众网、环保微博、环境文化橱窗、环境专业报刊等载体,广泛发动环保社团、环保志愿者、企事业单位等全社会力量,加强“保障环境安全、创建平安清远”的宣传,营造良好舆论和社会氛围。(办公室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平安创建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系统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创建平安清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继续推广我市原有的“五抓”(领导挂点抓创建、多位一体抓创建、因地制宜抓创建、整合资源抓创建、典型引路抓创建)经验。要加大经费保障投入,确保创平各项顺利推进。要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周密部署、互相配合、协同推进,认真对照任务分工,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努力维护我省环境安全,为建设平安广东做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督办和信息通报。从2013年开始,每个季度未前,各牵头科室(单位)向局创平小组书面报告任务完成情况,局创平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碰到的实际困难。局平安办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办,并向市创建平安清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任务完成情况。局创建平安清远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求我局配合开展工作或提供有关材料的,按职能由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办理,局平安办负责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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