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快报> 数据 >详情

关于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有关规定,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于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准确掌握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的技术进步和车型变化情况,公告其车型目录。现将第一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予以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 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一批).doc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