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环境保护行政约谈办法

近日,《宜宾市环境保护行政约谈办法》印发实施,标志着环境约谈将成为常态化管理机制。《办法》规定,年内同一事项被约谈2次的,扣除所辖区域或单位环境保护工作年度目标考核总分的50%;被约谈2次以上仍未按约谈纪要内容整改到位的,依法依规启动追责;年内被约谈2次的企业,将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年内被约谈2次的建筑企业,将在宜宾市建筑业诚信平台曝光,同时与招标投标、资质监管、评优评奖、民工担保金浮动等挂钩。(市环境保护局)

附件: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