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有关要求,进一步巩固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按照10部门《关于印发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卫职健发〔2019〕46号)的安排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20年7—11月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石棉开采、石材加工、石英砂加工、玉石加工、宝石加工等已组织开展过专项治理的粉尘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
  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主要分为用人单位“回头看”和监督管理部门“回头看”两方面。一方面用人单位要对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对粉尘危害防治工程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另一方面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中粉尘危害因素超标用人单位为重点开展监督抽查,督促用人单位持续做好粉尘危害防治工作。
  《通知》从四个方面对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要与正在开展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工作任务有机结合,减轻用人单位及基层负担。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源头控制。要以粉尘危害严重的岗位和环节为重点,督促落实各项工程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并积极鼓励治理成效显著的用人单位继续不断提高粉尘防治水平。三是加强监督执法,对情节恶劣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四是加强宣传,普及粉尘危害防治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推广先进治理经验,增强用人单位粉尘防治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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