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整改不力资阳12名责任人被通报

2019年9月,四川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对资阳暗访时,发现一企业上报的整改措施未落实。近日,资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

记者了解到,2019年9月7日,四川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对资阳市平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暗访时,发现当年3月岷江、沱江、涪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时存在的问题仍未整改,企业上报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依然存在现场环境管理混乱、厂区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规范、生产废水直排外环境、排口下方废水流经区域植物死亡等问题,于是责成资阳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调查处理。

按照市纪委监委初步核查要求,相关责任单位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将问责情况通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依法对资阳市雁江生态环境局3名责任人政务警告处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对2名责任人书面诫勉,对2名责任人批评教育。雁江区纪委对雁江区经济科技信息化局3名责任人批评教育。雁江区纪委对雁江区宝台镇政府1名责任人批评教育;对宝台镇大洪村1名责任人谈话诫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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