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转发国家《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党委和人民政府,雄安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06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任务

河北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脱钩办)负责制定《全面推开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负责指导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组要参照省《工作方案》和脱钩单位名单,研究制定本地区全面推开脱钩改革工作方案,并负责指导所辖县(区、市)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凡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原则上都应纳入脱钩改革范围,按照“五分离、五规范”的要求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快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二、时间安排

(一)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时间要求

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任务,具体时间步骤及工作要求按照省《工作方案》执行。

(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时间要求

1.全面启动。2019年9月30日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要全面启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并以各地工作组名义将本地区全面推开脱钩改革的具体安排报送省脱钩办备案。脱钩改革具体安排要包括本市脱钩行业协会商会数量、进度安排、工作举措等内容。

2.完成时间。2020年6月30日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县(区、市)要基本完成本地区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任务,并以各市工作组名义向省脱钩办报送总结报告,同时填报《市一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单位完成情况表》《市、县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单位完成情况汇总表》和《未纳入脱钩改革范围的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三)中期评估。

2020年3月31日前,省脱钩办要对全省全面推开脱钩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向国家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报送中期评估情况报告。

(四)脱钩总结。

2020年7月31日前,省脱钩办向国家脱钩联合工作组办公室报送我省脱钩改革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表格。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本通知精神,进一步健全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发展改革部门和民政部门双牵头作用,落实各相关部门责任分工,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我省全面推开脱钩改革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脱钩名单。各地要根据《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确定的改革范围,以“应脱尽脱”为原则,确定脱钩协会商会名单。按照国家有关精神要求,凡与列入国家脱钩名单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名称及业务范围相同或相近的省、市、县(区、市)级行业协会商会都在脱钩名单之内,不再认定为具有特殊职能。确定脱钩名单时,要与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充分沟通,认真评估论证协会商会本身情况,并经各级脱钩联合工作组研究确定。

(三)做好风险防控。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做好风险预案,把可能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我省脱钩改革工作平稳有序。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本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及时报送各项工作材料。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组办公室要适时对各地全面推开脱钩改革工作进行调研和督导。

附件: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改体改〔2019〕1063号).pdf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民政厅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河北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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