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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特编制2016年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11日至201612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市科技局严格按照《东营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时间节点要求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本局产生的可公开信息及时通过东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dysti.gov.cn/)和“东营科技创新”微信公众平台主动公开。据统计,2016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780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兼主任,负责具体协调和实施。各科室、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监督考核;办公室和情报所相关人员负责技术支撑、上网发布;其他科室、单位则指定专人负责梳理和提供本科室业务信息。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明确工作责任制。建立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负总责、联络员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健全信息受理流程、统计等规章制度,做到程序规范、配合默契、运转有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二是严格依法办事。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要慎重对待,严重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防止简化、极端化操作。实行“谁公开谁负责”,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对信息公开的保密管理负责。三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各科室、单位年终考核目标。考核以客观公开、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为原则,根据考核情况,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适当形式对考核优秀的科室、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科室、单位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积极优化服务。在抓好《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科技项目申报、资金安排、项目验收、科技成果奖励、科技人才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及公务活动等各种政府信息,全年主动发布规范性文件、科技项目、成果奖励等事关科技工作的信息700余条,宣传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工作21篇,有效充实了我局网站内容,使我局从事的工作让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推进了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科技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80条,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340条,占公开信息总数的43.59%,公布单位规范性文件25份,政策解读1份,科技要闻21篇,同时单位按要求增加了“规范性文件”栏目,对外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16年新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东营科技创新”,通过新媒体发布全市科技工作动态、科技政策等,进一步增强了科技工作的透明度。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网站上以醒目的位置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布局合理、搜索便捷、信息分类细致。若有重大宣传活动、政策法规或科技计划信息需要公开,则采用报刊媒体、电视媒体和网络媒体结合的多渠道发布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公开权利人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也没有发生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设置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项目,所有公开的信息都为无偿提供。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1、单位建立健全了网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严格加以落实,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充分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全面落实信息安全防范措施、全力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经费,切实保证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运行。

2、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照《东营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核,未发现有违规发布的涉密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科技创新方面的政策解读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需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的载体需进一步多元化。

(二)改进措施

1、规范公开的信息内容。针对目前公开的政府信息产生时在版面格式、内容细节上仍存在问题,我们需要在遵照原有的信息审核制度基础上,加强这方面的主观意识,强调本局对通过各种渠道所公开的信息负有行政责任。

2、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目前由本局门户网站公布的政务信息形式仍较为单一,主要以文字、照片为主。今后工作中,应该在保证信息质量、时效的基础上,尽可能多的使用照片、图片、表格、视频,使信息内容更生动、易懂。尤其在新闻信息上,多捕捉现场照片和摄像,使我局门户网站既有文字新闻也有图片新闻和视频新闻。

3、加强局内部信息公开意识。由于本局各科室信息员均为兼职,在本职工作较为繁忙的情况下容易疏忽对政务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因此在今年制定局政务信息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宣传、督促、评比等方法,加强我局内部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与理解,以及增强主动公开与各自工作相关的政务信息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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