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19]145号)和《省本级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省局决定对纳入检查范围的商业银行开展不定向抽查。现制定如下具体方案:
一、抽查任务
对各商业银行省级分(支)行涉企收费行为和收费公示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抽查对象和比例
抽查对象:对省内国有商业银行湖南分行(含长沙营业部)、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长沙分行,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由省局进行随机抽取确定。
抽查比例:按不低于10%比例随机抽取,其中纳入检查范围的6家国有商业银行随机抽取1家,18家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随机抽取4家。
三、检查时限和内容
检查时限: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检查内容:
(一)是否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二)是否严格执行各商业银行总行制定的市场调节价领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严格落实各项减免费优惠政策;
(三)是否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与贷款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
(四)是否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供实质性服务或降低、减少提供服务内容;
(五)是否强制搭售理财、基金、贵金属等金融产品,强制客户到指定的企业办理评估、保险等业务;
(六)是否违背客户意愿,强制以承兑汇票形式提供融
资;
(七)是否将本身工作职责转为有偿服务;
(八)是否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将贷款资金足额支付给借款人的交易对手;
(九)是否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十)是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十一)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四、执法检查人员
省市场监管局价监局执法检查人员3至4名,抽调市州执法检查人员3至4名。
五、抽查工作平台
运用综合管理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录入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或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公示。
六、抽查检查时间
2019年8月中旬在省局现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2019年8-9月由省价监局实施检查。检查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七、抽查检查方式
进行现场检查。
八、实施抽查步骤
一是收集信息。通过综合管理系统等采集检查对象相关信息。
二是送达检查通知。抽取的结果在省局网站公示,并制作《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告知书》,告知被查单位抽查依据、检查内容、准备相关资料、配合检查事项、联系方式等,按规定程序送达。
三是进驻检查单位进行实地核查。
九、抽查结果及处理
检查中发现商业银行存在违法收费等行为的,依照规定程序制作执法文书,依法进行处理,处理结果依规定进行公示。
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接受检查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维护市场监管执法形象,圆满完成检查任务。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9日
附件:抽查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建设银行 |
2 |
招商银行 |
3 |
广发银行 |
4 |
平安银行 |
5 |
长沙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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