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19年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市监价监[2019]190号)要求,省局价监局决定对纳入检查范围的公立医疗机构开展随机抽查。现制定如下具体方案:
一、抽查任务
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耗材、检查检验项目的价格与收费执行情况,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抽查对象和比例
抽查对象:从省内三甲公立医疗机构(含省管中医三甲医院)中抽取。检查期限内经价格投诉举报发现问题的纳入必查单位。
抽查比例:纳入抽查范围的共40家公立医疗机构,按不低于20%比例抽取10个医院。
三、检查事项和内容
(一)2018年元月至2019年6月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检查。
(二)2018年元月至2019年6月药品价格行为检查。
(三)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线索的核查。
四、执法检查人员
省市场监管局价监局执法检查人员、部分市县执法检查人员,参加省局直接检查的共12 人,每组6人。
五、抽查工作平台
运用综合管理系统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录入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并通过省市场监管局官网公示。
六、抽查检查时间
2019年7月至10月。
七、抽查检查方式
进行现场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检查。
八、实施抽查步骤
一是收集信息。通过卫健、医保等部门和综合管理系统采集检查对象相关信息。
二是抽查结果送达。抽取医疗机构结果在省局网站公示,并制作《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告知书》,告知被查单位抽查依据、检查内容、准备相关资料、配合检查事项、联系方式等,按规定程序送达。
三是进驻检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九、抽查结果及处理
检查发现存在价格收费等违法行为的,依照规定程序制作执法文书,依法进行处理,处理结果依规定进行公示。
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接受检查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自觉维护市场监管执法形象,圆满完成检查任务。
省市场监管局价监局
2019年7月9日
附件
抽查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湖南省人民医院 |
2 |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
3 |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
4 |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5 |
株洲市中心医院 |
6 |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7 |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
8 |
益阳市中心医院 |
9 |
娄底市中心医院 |
10 |
岳阳市妇幼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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