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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3月至4月,济南市审计局对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就业办)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就业办为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财政拨款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就业资金使用计划;协调落实就业各项优惠政策;提供人力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指导或组织开展职业介绍工作;负责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和就业失业状况统计分析;组织面向各类人员的就业、创业培训和培训定点机构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创业带动就业协调机制的联系和服务;实施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负责市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职业供求分析,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指导工作及日常工作。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就业办2014年度部门预算符合《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管理比较规范,对财政批复的预算资金管理比较严格,财务报告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重大损失浪费行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但审计也发现存在未完成结余结转资金压减目标、部分项目资金预算不细化、借用车辆等方面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未按要求完成结余结转资金压减目标。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市就业办已协调市财政局、市结算中心研究结余资金现状,主要原因是2014年底市财政局拨入市就业办账户3笔专项资金共计495万元,结转2015年使用,上述资金2015年已安排使用并在年底前使用完毕。
(二)两年以上项目结余结转资金29871196.40元未按规定上交财政统筹安排。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市就业办已督促尽快解决,结余资金中29867330.10元已实际支出购买济南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购楼款,由于售楼商一直未开具发票,因此无法进行转账处理,资金也无法上交财政,市就业办已督促售楼商尽快开具发票,办理转账手续。
(三)部分项目资金支出预算编制不细化,造成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市就业办已在2016年度预算编报中对项目资金进一步细化,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统筹财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虚假出资济南双维人才服务中心1400000元。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市就业办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济南双维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减资,济南双维人才服务中心于2015年7月10日完成减资工作,将注册资金200万元减至60万元。
(五)无公函或不规范公函接待。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市就业办高度重视,要求各处室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做到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来访不予接待;本单位公务外出需要接待的,各相关处室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杜绝无公函、不规范公函接待问题的出现。
(六)违规出借1辆公务用车,借用下属单位2辆车辆。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市就业办解释从2013年3月起,市就业办已经决定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车辆及费用分别管理使用,并于当年的4月份开始实施,因为两家在同一定点维修单位维修,由于工作疏忽,维修费结账时,没有进行细分,造成了下属单位2辆车辆的维修费用与就业办车辆维修费用一并结算。市就业对车辆维修费用未分开结算已进行了整改,严格分清车辆归属,指定相关处室各自车辆各自使用并维修,结算时严格审核,避免此问题的发生。
(七)购买房产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对审计指出的上述问题,市就业办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积极与售楼商山东金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多次督促其进尽快办理房产证,开具发票进行房产过户。截止目前,金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协调高新区相关部门办理园区相关手续,待取得大产权证后办理市创孵中心房产过户手续,市就业办将积极配合该公司做好过户工作,尽快将过户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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