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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19年2月,商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19〕60号),淄博市列入全国首批30个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试点城市之一。

根据商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商务部五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19〕60号)和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合作社关于转发《商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鲁商字〔2018〕84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市近年来省级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和全国第三批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基础,经与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我市编制了《淄博市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的编制背景及过程

近年来,商务部以促进消费升级、产业转型和城市发展为目标,把商贸物流发展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会同财政部在全国22个城市开展了城市共同配送试点,推动城市配送体系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在推进物流配送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城乡配送涉及部门较多,职责比较分散,资源整合不够;农村配送设施不足,配送成本偏高;配送车辆“三难两多”问题一直没有很好解决;配送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水平不高等等,亟需出台新的政策措施提升城乡物流配送水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降低物流配送成本、提高物流配送效率,2017年12月13日,商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印发了《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计划》。

20185,淄博市商务局、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交通运输局、淄博市邮政管理局、淄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编制《淄博市城乡高效配送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和《淄博市城乡高效配送骨干企业培育指导方案》,并向省商务厅报批。2018年6月,我市被山东省商务厅确定为山东省城乡高效配送示范推荐城市,山东新星集团、淄博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被确定为城乡高效配送骨干培育企业。2019年3月,试点企业调整为6家。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

一是坚持资源整合、绿色环保。对城乡配送物流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组织,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交通堵塞、噪音、尾气排放等影响,改善城乡面貌,体现以人为本理念。二是坚持注重效率、提升服务。通过制度、管理、服务和技术创新,完善供应链上下游衔接,提高城乡配送效率,提升城市服务水平。三是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围绕城乡配送网络建设工程和技术与模式创新工程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以培育骨干企业为重点,在重要领域和重点区域率先突破,推动全市城乡配送体系的整体协调发展。 四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政府统筹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宏观指导,为城乡配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

2019—2020年,全市城乡配送网络进一步整合,整合县域(乡镇)配送中心20个、各类网点500个;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试点企业配送集中度提升30%以上;标准化、信息化、绿色化程度不断提高,建设8个托盘(周转箱)租赁网点,加强绿色仓储建设,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配送车辆通行、停靠、装卸便利。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是加强物流网络衔接。1加强园区建设。2完善配送网络。3探索区域托盘循环共用体系。二是推动绿色发展。加强绿色仓储建设,推广新能源车辆和先进技术装备,推动单元化物流器具减量化和循环利用,鼓励全市商贸流通、第三方物流、电商、快递等非试点企业租赁使用标准托盘(周转筐)。三是推动配送模式创新。1不断探索配送模式。2推动配送与供应链融合。

五、《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淄博市城乡高效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推进机制,进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开展绩效评估和统计监测。二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引导社会广泛积极参与。抓好城乡配送规划前期准备。积极争取将农村物流配送节点纳入全市城乡建设规划或其他规划之中,形成统筹协调推动的局面。加大对城乡配送工作的宣传和标准宣贯力度,营造发展城乡高效配送的良好氛围。三是优化城乡交通管理,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研究制定城市货物配送车辆管理办法,合理确定配送车辆停靠装卸货物区域。对企业从事生活必需品、药品、鲜活农产品、冷藏车保鲜产品、邮政寄递等涉及民生的配送车辆配送,以及使用节能与新能源车辆从事配送的,优先给予通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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